为更好地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和科技实践能力,并为研究生的科技研发提供必要的条件,决定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目的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水平,培育新的科研生长点,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范围要求
1、申报项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一致;
2、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尤其是注意项目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应具备项目研究的能力与条件;
5、项目组成员中须吸收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参加。
四、项目研究周期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为期12~18个月。
五、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导师、硕士点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予以立项。可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情况适当设定自筹经费项目。
六、中期检查
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调研过程、初期成果等。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填写《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对进度缓慢、擅自改变项目方案的,责令整改;对未按期开展,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的,追回已下拨经费并予以通报。
七、项目结项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及研究成果,由硕士点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专利、产品、标准等。结项时,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者,该论文须是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含省级以上报纸的理论、学术版)上的论文;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该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2万字。
4、论文发表应注明“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字样。
八、项目经费
理工科类创新项目一般为3000元,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积极用科研经费配套支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九、经费管理
1、科研创新项目专项经费参照邵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2、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60%,结项后拨付剩余的40%。经专家评审结项不合格者剩余经费不再拨付,同时通过成果收购的形式奖励部分科研创新项目,每项奖励3000-5000元。
3、申请人可凭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经费支出的票据,经研究生导师验收签字和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签字后,依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报销。经费支出限定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调研费用,包括资料的搜集、必要的出差等方面的费用;
(2)与资助项目相关的实验材料费用;
(3)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
(4)成果的打印、装订等费用。
4、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对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配套资金的比例由各单位自行掌握。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