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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岗位职责

时间:2024-10-18
 

(一)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与院长一道,对全院各项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本院党建工作、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及信息化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主持院党务工作会议。

2、负责本院党建工作,负责本院职工和学生的组织发展、奖励、处分的审定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经费及奖、助、贷的监督、把关工作,保证费用的正常使用。

3、代表本院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学校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及时或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本院的工作情况及干部、党员、教职工和学生的情况。

4、负责学院院风、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5、领导督促副书记做好分管工作,检查本院学生管理、招生与就业、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学院学工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6、负责指导院分工会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

7、做好本院与学校其它部门关院的协调。

8、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对学院行政工作全面负责,主持院行政会议。

2、全面主持和部署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工作,领导督促副院长做好分管工作,经常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检查本院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3、组织拟定本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保证本院工作计划的实施与完成。

4、代表学院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领会上级的决议和精神,通过召开院务会议、院务扩大会议或教职工大会及时传达贯彻,及时或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本院的工作情况。

5、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带领全院教职工深化本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改革。

6、负责本院干部使用、晋级、奖惩工作。

6、负责组织本院教师的业务考核、职称评定、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和教师教学科研水平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院务会议和以研究行政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本院的重大事项。

8、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统筹本院经费的使用,负责审批经费和组织制订奖酬金、二次分配方案。

9、做好本院与学校其它部门关院的协调。

10、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院党总支和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实验室财产管理及消防安全和科研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指示。

2、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修订并组织实施,主持制定或完善教学管理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制度。

3、 负责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控及教研室和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学风与教风建设及教材建设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应经常深入课堂、教研室、实验室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同院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6、负责组织开展院级教研活动。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及任课教师沟通交流,了解和研究教学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7、协助院长抓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8、定期向院长汇报本院教学工作情况。

9、院长外出期间,代替院长主持院行政工作。

10、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院党总支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决定、决议、指示,全面负责学生管理、思想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交院党总支和行政讨论后,组织实施。定期定做好工作检查和工作总结。

3、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领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召开学生思想分析会或学生专题研讨会,不断探索学生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4、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定期或不定期利用各种方法和途径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拓宽信息渠道,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负责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为学生学习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负责指导院学生会、团总支工作,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管理工作。

6、组织搞好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奖款、扶助贫困生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经费开支预算计划的制订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的初审工作,并报院党政联席会。

7、协助书记搞好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8、定期向院党总支与院行政和学校学生主管部门汇报学生工作情况。

9、负责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交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上报学校。

10、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和学费催缴工作。

11、负责组织制定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抓好对辅导员的考评、考核工作。提出对辅导员的奖罚意见,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12、完成总支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