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实施办法
时间:2025-12-03
为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强化学风校风建设,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要求,倡导团结进取、勤勉治学、求实创新的优良风尚,抵制不良学风与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业综合奖励
优良学风是保障学业质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关键,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以下奖励举措:
1.?严抓考勤纪律:强化早晚自习、课堂出勤管理,对迟到、旷课行为开展思想教育与督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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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个体带动整体,推进全院优良学风养成:
(1)深化优良学风建设动员,引导学生明确目标、端正态度;
(2)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优良学风争创活动,同步推进评优评先工作;
(3)学生党员、团员及学生干部需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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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评优促建设:宣传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典型,带动全院争先氛围;将良好学习风气纳入文明宿舍建设,助力学生养成优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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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态化开展优良学风争创活动:将学风达标与文明班级评比结合,落实月评、期中评、学年总评机制,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评分与组织。
二、专项奖励设置
奖励项目包含:单科成绩优秀奖、学习进步奖、英语等级考试通过奖、班级零补考奖、科技文艺竞赛奖。
1.?单科成绩优秀奖:数学、英语、化学等主要课程期末成绩位列专业/年级前列者,授予证书与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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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进步奖:学习态度端正、成绩提升显著者,授予证书与奖品(按专业年级每班1名控制),并在综合测评“科学文化素质”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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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语四、六级通过奖:大二及以上学生一次性通过四级,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项加分;通过六级者额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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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级零补考奖:班级期末无补考/重修情况,发放班级奖金,且优先获评学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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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技文艺竞赛奖:参与院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者,按《学生手册》在综合测评中加分;英语竞赛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层级加分;对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师生,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三、违纪行为惩戒
1.?考勤折算规则:迟到/早退3次、早读自习缺勤2次、迟到/早退5次,均折算为旷课1学时;多次旷课按每日6学时累计,逾期返校时间计入旷课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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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资格取消:出现以下情况者,经教师、学院审批,取消课程考核资格:
(1)缺交作业达全学期总量1/3;
(2)缺做实验达课程实验量1/4;
(3)旷课学时达课程总学时1/3;
(4)实验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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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纪律:严禁考试违纪作弊,违者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取消正常补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毕业前表现良好可申请补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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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晚自习管理:晚自习后在寝打游戏者,扣除相应积分,结果与寝室评优挂钩。
四、年度学风评定
每学年表彰学风建设先进集体与个人,召开表彰大会交流经验;在“学风先进班集体”“学风先进个人”评选中,表现较差的集体与个人,取消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五、 其他
每学年要对在学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并召开表彰大会,交流学风建设经验,在每年评选学风先进班集体和学风先进个人,对在学风建设中表现较差的班级和个人不得参加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