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寝室卫生检查标准及处罚细则
一、检查标准
1、整体印象分(10分)
寝室整体印象和寝室人员态度各占5分,打分人员可根据整体效果、寝室人员的态度酌情进行评分。
2、床铺 (20分)
被子叠放整齐,统一合口朝进门方向放在床头,床单平整,床上物品整洁摆放。每个寝室的床上用品须统一使用学校发的,每个寝室可统一床上叠放两床被子,叠放在下面的被子不计分。不完全符合的每个床位扣2—4分,无故不叠被子或是卷被者将按处罚细则中的规定处理。
3、地面 (15分)
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积水、无鞋印(顽固污渍除外)等,记15分;基本符合记10—14分;只扫不拖记7—9分;不扫不拖记7分以下。
4、书桌 (15分)
书桌上面的柜子可放三层并摆放整齐,书桌上不可放有物品;柜子、桌面整洁美观记15分;不完全符合记10—14分;桌面物品凌乱记6—10分。
5、物品摆放 ( 15分)
行李箱、鞋子、毛巾、口杯、桶、盆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洁、美观记1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3分。
6、门、窗、墙 (10分)
门窗干净无灰尘、污渍,墙上无蜘蛛网等记10分;基本符合记6—9分,不符合记6分以下。
7、洗漱卫生间 (10分)
牙刷头、牙膏尾朝上,方向一致,卫生间干净无污渍,记10分;基本符合记6—9分;不符合记6—9分
8、垃圾 (5分)
垃圾未倒扣5分,垃圾桶里垃圾超过三分之一扣2分,卫生间不允许有垃圾。
9、拒检
拒检、不配合工作及态度恶劣、辱骂或不尊重工作者行为的寝室,评为不合格寝室,并按照处罚细则中规定处理。
二、处罚细则
1、检查卫生时,发现卷被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不合格。出现无故不叠被子的情况将改寝室评为不合格寝室,按全寝出白榜处理。
2、检查卫生时,出现辱骂或不尊重工作人员行为的寝室,取消该寝室该学期参与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3、检查卫生时,出现拒检或不配合工作的情况将该寝室评为不合格寝室,按出全寝白榜处理。
4、寝室评分总分100分,扣完为止,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寝室按出全寝白榜处理。
5、若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院文明实践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