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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寝室卫生检查标准及处罚细则

时间:2023-10-07

 

按照院级要求,为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寝室环境,院学生会文明实践部将不定时的检查各寝室的卫生情况,现将寝室卫生检查标准及处罚细则罗列如下:

一、检查标准

1、整体印象分(10分)

寝室整体印象和寝室人员态度各占5分,打分人员可根据整体效果、寝室人员的态度酌情进行评分。

2、床铺   (20分)

  被子叠放整齐,统一合口朝进门方向放在床头,床单平整,床上物品整洁摆放。每个寝室的床上用品须统一使用学校发的,每个寝室可统一床上叠放两床被子,叠放在下面的被子不计分。不完全符合的每个床位扣2—4分,无故不叠被子或是卷被者将按处罚细则中的规定处理。

3、地面   (15分)

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积水、无鞋印(顽固污渍除外)等,记15分;基本符合记10—14分;只扫不拖记7—9分;不扫不拖记7分以下。

4、书桌   (15分)

书桌上面的柜子可放三层摆放整齐,书桌上不可放有物品;柜子、桌面整洁美观15分;不完全符合记10—14分;桌面物品凌乱记6—10分。

5 、物品摆放  ( 15分)

行李箱、鞋子、毛巾、口杯、桶、盆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洁、美观记1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3分。

6、门、窗、墙   (10分)

门窗干净无灰尘、污渍,墙上无蜘蛛网等记10分;基本符合记6—9分,不符合记6分以下。

7、洗漱卫生间   (10分)

牙刷头、牙膏尾朝上,方向一致,卫生间干净无污渍,记10分;基本符合记6—9分;不符合记6—9分

8、垃圾   (5分)

垃圾未倒扣5分,垃圾桶里垃圾超过三分之一2分,卫生间不允许有垃圾

9、拒检

拒检、不配合工作及态度恶劣、辱骂或不尊重工作者行为的寝室,评为不合格寝室,并按照处罚细则中规定处理。

 

二、处罚细则

   1、检查卫生时发现卷被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不合格。出现无故不叠被子的情况将改寝室评为不合格寝室,全寝出白榜处理。

2检查卫生时,出现辱骂或不尊重工作人员行为的寝室,取消该寝室该学期参与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3检查卫生时出现拒检或不配合工作的情况将该寝室评为不合格寝室,按出全寝白榜处理。

4寝室评分总分100分,扣完为止,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寝室按出全寝白榜处理。

5若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