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进实验室开放的工作,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按照《邵阳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邵院教字【2008】2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6年下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以下简称开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属教学计划以外的设计性、综合性及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并独立完成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实验过程,撰写实验报告;
2.申报项目所在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项目的正常开展;
3.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项目内容有价值、有创意,项目应有利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4.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4项,每个申报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 每个申报项目限制在30个学时以内。
5.学校将在实验耗材费中预留一部分作为实验室开放专用费用,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各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情况申报耗材。
二、项目管理及验收
1.申请立项者需提交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大纲(见附件2)和开放性实验指导书(见附件3)各一份;并填写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表(见附件4)。
2.教务处负责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工作。
3.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室项目的申报工作动员、初审、监督与检查工作。
4.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负责做好立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登记工作。实验室开放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整理好各种开放记录和学生的实验报告,期末交由实验室存档,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
5.所有开放实验项目实行成果验收制,实验项目完成以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项目成果,教务处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开放实验项目计算工作量。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实验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初审。
2.各教学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签署意见后,把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和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表(附件1、2、3、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