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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邵阳学院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部署,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6),按要求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成立2023年度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医学部、保卫工作部、基建与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等职能部门组成,具体检查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4月)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2),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

2.各教学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邵阳学院平安建设“二零行动” 与“双重预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 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4.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2日17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4)、《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纸质档报送至一办606室李纯老师,电子档发送至58030407@qq.com邮箱,联系电话:18975992666(68135)。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5月)

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阶段(2023年6—7月)

教学单位在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四)回头看阶段(2023年8—9月)

工作组对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工作组将约谈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3.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5.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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