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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系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1、毕业生档案的装填,使用由学校统一印发档案袋和专用封条。

 2、毕业生档案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材料:

(1)高中(中专、专科、高职)阶段档案;

(2)学生成绩单;

(3)学位申请表(本科);

(4)毕业生登记表;

(5)毕业生实习鉴定;

(6)奖惩材料;

(7)党团材料;

(8)毕业生体检表;

(9)报到证存根;

(10)学生登记表。

3、档案袋封面《档案材料明细表》应按档案内容据实填写,并由材料装填人签名,最后,由负责人签名后方可贴上专用封条,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将其粘贴在档案的背面,并保管好存根备查。

4、毕业生的档案一律原则上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投递,如果确属特殊原因,须由毕业生本人带走的,应由毕业生本人签收后自行携带。

 5、拖欠学校学费、教材费、网费和生活区宿费以及未归还学校图书、器材的毕业生,其档案暂由学校保管,待其补交完各项费用和归还图书、器材后,持收据或证明到学生处领取档案。

 6、报考研究生和双学位的毕业生,如报考院校要求调档,应由本人持报考院校调档函(由各院系保存)到各院、系调档,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袋封好,填写明细,并认真登记所调出的档案信息,再交给学生本人,应避免错投和丢失。

 7、系要组织专门人员装填学生档案,实行档案材料装填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

 8、本办法解释权在理学系。

理学与信息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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