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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系心里康健应急预警制度建立方案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学习和就业压力的增加,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呈现增加的趋势,由于身心疾病、感情波折、学习压力、经济困难等问题导致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和安全隐患时有发生,建立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和危机干预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的精神,并根据2003年《四川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的通知要求,特制定理学系心里康健应急预警预案。
一、建立大学生心理问题监测网络
建立大学生心理问题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即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领导小组为一级网络;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和辅导员、班主任为二级网络;学生会、党员群体和班级为三级网络。每一级网络都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上级网络报告。
各级网络职责和分工:二级网络统一收集和掌握全校的大学生心理问题信息;三级网络统一收集和掌握所在二级学院(系)学生的心理问题信息。
各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和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落实学生管理制度,随时关注有关动态;学生队、宿管中心实行晚点名制度,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检查学生就寝情况,查清未归学生去向,并按规定追究违纪者责任。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注意关注和关爱贫困学生、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的学生、毕业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受到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建立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大学生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应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即三级网络收集和发现的大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应该当天报告二级网络(学生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网络收集和发现的大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大学生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应该尽快报告一级网络。
三、建立大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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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突发事件产生的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应急处理机制
全校性因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而产生的大学生心理问题,由二级网络(学生处、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统一进行综合评估,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下发三级网络执行,各级网络应将执行情况上报上一级网络;二级学院(系)性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大学生心理问题,由三级网络(各二级学院、系)统一进行综合评估,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加以解决,并且将评估、判断和处理情况上报二级网络(学生处、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二级网络在综合各院系情况的基础上,再将情况上报一级网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对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大学生心理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要上下结合,集中力量解决。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二级学院(系)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等,应当服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开展工作;学校其他各部门也应该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及时解决大学生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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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机制
1)立即送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层层上报(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由与当事人亲近的12位人员(同学、朋友、亲属、老师、咨询师等)进行心理救护,稳定和疏导情绪;
4)在危机状态下,相关部门尽可能帮助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5)经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诊断学生的心理问题需要治疗时,各二级学院(系)应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亲属,按照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必须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6)因精神问题而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家属签订相关协议;
7)因精神问题治愈而申请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治疗证明,并到我校医院指定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做复诊检查,经我校卫生处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处办理复学手续;
8)向危机当事人提供应付危机的方法,并与其共同制定缓解危机的行动步骤;
9)注意危机后期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的再次发生;
10)对该学生所在宿舍的同学进行群体咨询,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四、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档案
通过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量和跟踪了解,建立大学生的心理档案,掌握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了解自杀、自残倾向,为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应急干预提供前提和基础。对心理健康测量中发现的明显心理问题和自杀倾向的学生,及时给予帮助,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各级网络要将大学生危机事件的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将书面材料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档(注意保密),以备必要时调用;上级网络要对下级网络报告的危机学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各级网络要定期互通信息,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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