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邵阳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暑期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在切实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强志愿服务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以实际行动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整体思路
三、活动时间
2019年7月--2019年9月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修改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分管工作校领导,其他相关校领导
成 员:党委宣传部、团委、学工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委书记兼任。
(一)重点团队
1.理论普及宣讲团。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历史成就观察团。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等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3.依法治国宣讲团。重点围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宣讲、法律援助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4.科技支农帮扶团。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农技培训推广、农业科普讲座、金融知识下乡、农村环境治理、乡风文明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5.教育关爱服务团。重点围绕“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和“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依托“七彩小屋”、青年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重点开展“梦想花开”乡村夏令营行动,开展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敬老孝亲等形式的精准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构建邵阳学院大学生支教素质教育课程体系;
6.文化艺术服务团。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7.爱心医疗服务团。重点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开展健康普查、流行性疾病防治、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乡(村)医疗站建设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8.美丽中国实践团。重点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水资源保护、环保知识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9.课题调研。鼓励各实践团队结合学生专业和当前社会热点确定相关调查研究课题,在实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后撰写出高质量的实践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或制作微电影和纪录片。
(1)调研课题选题要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体现较强的现实性。
(2)调研课题选题要紧扣我校专业特色,结合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及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3)调研课题选题要与各学院学科发展趋势、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或教师个人研究课题相结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如围绕具有湖南本地特色的传统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现状调研、保护宣传,通过收集校史资料、回访知名校友,为校友工作和学校发展多做贡献等。
(一)重点团队实践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服务团队实行团队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每团队8—12人(不包括指导老师)。学校实践服务团队分校级重点团队、校级一般团队、院级团队立项。团队实践按照项目化运作模式,按需设项,按项实施。可以二级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集体形式进行组织,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每个团队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全程随队指导,并由指导老师出具意见同意后方可组队。
申报立项的团队须填写《邵阳学院2019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学院党总支研究批准后上交校团委,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经费支持:学校将对立项的团队给予项目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校级重点团队3000—5000元/队的经费支持;校级一般团队2000—3000元/队的经费支持;二级学院级一般团队1000—2000元/队的经费支持。对于团队指导老师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暑期三下乡指导补助。同时鼓励经审批立项的团队自筹社会实践经费。
(二)“梦想花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行动专项
今年暑期,校团委将联合邵阳市妇联、共青团邵阳市委共同开展“梦想花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行动专项。指导我校各二级学院支教团队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组建“梦想花开”专项服务团队,利用暑假在邵阳农村开展教育关爱留守儿童服务。重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安全教育等内容搭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合作平台,守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专项团队由各二级学院申报,校团委按照专项团队建设标准选定参与活动的重点团队,重点支持工作经费,进行专项培训。并将依托相关部门对接服务地,为服务团队食宿解决提供支持。
(三)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
鼓励我校大学生利用暑假返乡期间,自行联系实践接收单位,积极开展以政务实践、企业见习、公益实践、兼职锻炼等为主要方式的实践活动,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结束后,凭实践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志愿者时长登记,并参加学校“三下乡”总结评优。参与“返家乡”分散实践的学生须填写《邵阳学院2019年暑期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登记表》(见附件7)。
1.宣传部署阶段(6月24日前):各单位制定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组织召开“三下乡”动员大会,号召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2.项目申报阶段(6月25日前):各申报单位要成立项目组,设指导教师、项目组组长指导和负责项目选题(活动主题)、方案设计、执行、总结等工作。鼓励各申报单位与校内外有关单位进行项目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依项组团时,鼓励跨专业、跨二级学院组队,力争做到人员机构合理,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
各单位填写《邵阳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附件1)、《邵阳学院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各团队还需确立团队的《安全预案》,并于6月25日中午12点前盖章签字交二办公楼校团委2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syxytw@126.com。
3.评审立项阶段(6月26日):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校级重点实践团队、校级一般实践团队和二级学院级实践团队。
4.项目培训阶段(7月8日前):学校组织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题培训,做好实践团队的项目指导培训。
5.启动仪式(7月5日前):团队实践出发前,学校统一组织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活动开展阶段(7月-8月):各单位组织各实践团队,按照实践主题有针对性的在农村、基层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将社会实践与课题研究和学生教育有机结合。团队实践和个人分散实践时间均不少于7天(不含往返时间)。在实践开展期间,要注重成果积累,队员须撰写实践日记,记录实践过程和心得体会。
7.项目验收阶段(7月31日前):各团队于活动结束两周内认真做好团队总结(含PPT),活动总结(必须反映活动参与面、实际成效、影响力、经验特色、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总结需附团队新闻报道(附链接)、精选活动照片(未压缩原片,至少30张)、优秀心得、优秀调研报告、微电影或纪录片(1080P),并填写《邵阳学院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3),《邵阳学院2019年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邵阳学院2019年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媒体报道情况一览表》(附件5),所有材料于7月31日前打包发送电子版至团委邮箱syxytw@126.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服务团2019年三下乡总结材料”。
8.总结评比阶段(8月底—9月初):学校将在9月初下发关于本年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通知,评选出“三下乡”优秀单位、优秀服务团队、优秀指导者、先进个人(含分散实践)、优秀实践成果若干,从中推荐优秀者参加全国、湖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评选。优秀单位评比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参与面(立项情况)、活动成效(优秀心得、优秀调研报告等)、活动影响(宣传报道等)评选。奖励标准为:对获得省级优秀团队的集体奖励1000元,对获得省级优秀指导者的个人奖励200元,对获得省级优秀个人的奖励100元;对获得校级优秀单位的集体奖励800元,对获得校级优秀团队的集体奖励500元,对获得校级优秀指导者的个人奖励100元/人。所有奖项奖金取最高奖发放,不重复奖励。
9.成果推介阶段(9月-10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适当方式,组织分散实践个人和团队开展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图片摄影展、DV展播等展示、交流活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成立机构,认真制定好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申报前召开三下乡动员大会,加大三下乡宣传,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其中。组队后须对所有下乡开展活动的团队和队员开展三下乡专题指导培训班,确保提高活动质量。切实配好指导老师,切实做到老师随团指导,鼓励各院多渠道筹集活动经费。
2.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各单位要在活动组织实施前制定安全预案、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重点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大广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在社会实践活动开始之前要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
(邵院政字[2016]52号)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依据《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述本校学生系指在本校注册并且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 学校对于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创新创业、体育锻炼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学校对于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针;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科技处、财务处负责人和各系(院)总支书记组成,下设学生奖励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学生奖励的评定和管理。各系(院)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第二章 奖励种类 第五条 奖励设以下奖项 一、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校奖学金 二、其他奖励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四)单项奖 (五)优良学风寝室 (六)先进班集体 第三章 奖励的评定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和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政策以及《邵阳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邵院政字[2009]47号)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获得学校甲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从获得学校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二、基本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八条 学校奖学金及其他奖励的评定 一、学校奖学金 (一)学校奖学金的设立 1、每年下半年开学初评定上一学年度的学校奖学金,以行政班级为评选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学生上学年德智体美诸方面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为依据。 2、学校奖学金设甲等、乙等、丙等三个等级和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 3、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的享受面分别不超过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1%、5%、10%、2%、1%。 4、甲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丙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人;校级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人、系级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人;校级创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人、系级创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人。 (二)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表现突出、德育测评分85分及以上; 2、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度内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一学年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或事假24学时以上者均不能评定; 4、参评学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参评学年度体育考试、考核成绩及格。 必备条件: 1、甲等奖学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内; (2)本科大三以上(含大三)、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英语考试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水平。 2、乙等奖学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2%内; (2)本科大三以上(含大三)、专科大二以上(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