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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教学奉献奖”“教学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教学奉献奖”“教学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邵阳学院“教学奉献奖”“教学标兵”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19917

 

 

 

邵阳学院“教学奉献奖”“教学标兵”

评选办法

 

为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全校教师潜心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教学奉献奖”和 “教学标兵”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教学奉献奖

1.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学一线岗位,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并在高校教学一线连续工作20年以上(其中在本校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年度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所在单位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2.全心全意投入教学工作,勤勤恳恳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同行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好评,在历年教学考核中获得优良评价。

3.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自觉承担所授课程的课外辅导答疑,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每个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书育人典型事迹突出。

4.关心关爱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指导青年教师1人以上且成绩突出。

5.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教风优良,为人师表,淡泊名利,自尊自律。

6.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未在校内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职务。

7.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一选项:

1)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主编的1部教材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2)近5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项,或有影响力的国际级学科竞赛奖励1项。

3)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曾经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1项。

4)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获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8.曾获学校“教学奉献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教学标兵奖

1.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在教学岗位(含理论教学和实践实训教学)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风格独特有效,教学效果好,同行公认,学生评价高;近5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含学生评教和学校督导评教)得分排名居于全校前20%

3.5年每年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年独立主讲1门以上本专科生课程。

4.能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深受学生爱戴,育人工作得到普遍认可。

5.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两项(或完成任一选项两次):

1)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近5年主持过1门校级以上(含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且课程通过验收。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近5年主编的1部教材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4)近5年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5)近5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6.曾获学校“教学标兵”荣誉称号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教学奉献奖”和“教学标兵”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奉献奖”每次评选2人,“教学标兵”评选5人。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 “教学奉献奖”和“教学标兵”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设教务处),负责有关评奖的日常工作。

2.“教学奉献奖”和“教学标兵”采用教师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审,公示后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四、表彰

学校对获奖人员授予“教学奉献奖”、“教学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99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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