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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邵阳学院2021届毕业生离校前 统一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工作的通知
2021-05-10 就业工作 邵阳学院医学院官网
  

关于做好邵阳学院2021届毕业生离校前

统一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离校前统一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学校于5月20日去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二级学院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编制本单位2021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就业方案,将相关信息数据通过《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学校二级学院管理平台报送再次确认本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证》的名册后,将《关于报送2021届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1)、《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名册》(样式见附件2)、《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人员名册(样式见附件3)》交学校招生就业处阮鹏。5月17各二级学院报送就业方案后还需要更正、添增毕业生,下批办理就业《报到证》。

2021年5月18日为核对时间,学校招生就业处反馈毕业生信息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本人核《报到证》办理的信息是否准确

2021年5月19上午学校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数据,编制全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集中派遣方案,并向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中办理的数据。

2021年5月24日下午300各二级学院就业专干学校招生就业处尹陆军同志处(二办公楼322室)领取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的就业《报到证》。

初次就业率核查前,就业证明材料必须电子扫描保存电子档,文件名必须为“协议书编号+学生姓名”,网上报送给学校招生就业处阮鹏同志;就业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需按协议书编号顺序整理成册,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尹陆军同志。

二、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审核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与原则,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统一简称《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定向和委托培养协议等为依据,汇总编制就业方案数据库。个别定向和委托培养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在填写就业方案数据库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入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组织选调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农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或“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就业方案,在“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中分别注明基层就业项目名称,还需在“实际工作单位(扩展项5)”中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或服务县(市、区)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的单位性质填“50(国家基层项目)”。“组织选调生”“农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的单位性质填“51(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状况均填“01(就业)”,同时根据相应类别填写完善基层就业类别。

2.毕业生与省直、中央在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方案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单位名称”填用人单位名称。

3.毕业生与省内市州及其所辖县(市、区)所属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所在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

4.毕业生在省外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就业方案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单位名称”填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地址与生源地一致,用人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单位名称”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即按回原籍情况处理),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若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所在地地址不一致(即人户分离情况),用人单位名称则填入“实际工作单位(扩展项5)”。

5.毕业生在省内落实了用人单位但该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关系,委托省级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写省级人才机构名称的全称;委托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写具体用人单位名称并括号注明为人事代理。17日交招生就业处,同时需出具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和人才机构接收函件或协议书经各学院审核的用人单位统一进行人事代理(托管)的毕业生花名册(样式见附件2)。

6.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毕业生申请将户口、档案关系保留在学校的,落实用人单位后,再参照以上1-5条情况办理;两年择业期满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应主动与招生就业处和学生档案室联系、查找档案去向;并来学校领走报到证,到地方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②毕业生申请择业期内将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单位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有具体工作单位(指灵活就业)的,“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具体工作单位名称。此类毕业生不列入附件2,单独按附件3报送。此类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可随时持相关资料直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③为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将未申请保留在学校和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档案关系统一转回生源地,“单位名称”填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此类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免费改办为回原籍的《报到证》。

7.根据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就业材料,按实际情况在“报到证签发类别”“就业材料类型”“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及“就业类别”选择对应的类型。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栏填写相应的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相关代码可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网址:http://www.nacao.org.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官方网址(网址:http://www.gsxt.gov.cn)查询,就业状况为“就业”“灵活就业”(用人单位性质为“部队”除外)的均需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填写规则可参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4〕33号)。

(三)就业方案审核和《报到证》签发

1.就业方案审核: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若有错误,系统自动提示,各二级学院请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无误。

2. 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报到证》的就业方案,确认打印报到证。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接收学校确认打印报到证的指令,开始打印《报到证》。我校将持《关于报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1份)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3.毕业生申请择业期内将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即《报到证》单位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单独上传数据,无需领取报到证。托管期满毕业生必须自行持相关资料、托管合同到省中心将报到证办至相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1.《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希望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审批材料填报与办理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整理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和毕业生填报的申请材料。

3.各二级学院应在系统内完善毕业生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QQ号等联系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后续服务创造条件。

     4.为确保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方便他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服务,请各二级学院要强调回生源地毕业生及时到地方相关部门报到登记。

5《报到证》签发采取20218月31日前统一集中办理和8月31日后工作日内毕业生个人办理两种方式进行。毕业生8月31日后个人办理,即由毕业生本人持各单位就业部门通过系统出具办理报到证的介绍信、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相关就业材料于工作日内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直接办理,或毕业生在湖南政务服务网“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服务”中上传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相关就业材料扫描件,各单位就业部门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校级初审符合条件后,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结果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