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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8-06-13 招生就业 邵阳学院医学院官网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教育(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17号)以及省卫生计生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定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统一高考。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农村户籍信息由考生在签订协议时提交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3.体检合格,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规定。

如报考考生提供信息不实,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

2018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为568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招生计划492人,中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招生计划76人(见附件)。

承担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和招生计划分别为:南华大学50人,吉首大学100人,湘南学院120人,长沙医学院62人,湖南医药学院60人,邵阳学院100人;承担定向培养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和招生计划为湖南中医药大学76人。上述招生计划均纳入各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录取与签订协议

今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市县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配合做好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的宣传。

定向医学生招生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其志愿设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内,并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按照各县市区用人需求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生源不足时,可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线降低20分内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降分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本市州无法调剂的,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计划。

招生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志愿和成绩信息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管理局。由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局将预录名单通知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县市区做好预录学生的协议签订工作。

鉴于今年的招录计划均经过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家单位共同协商研究确定,预录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按国家统一制订的样式,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招生学校、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方签订,一式9份。招生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未及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录取学生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四、加强履约管理和诚信档案建设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协调配合,为定向医学生预留好编制和岗位,及时安排毕业生到岗就业服务。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或转专业学习。对在校定向医学生,各定向县市区不得在其毕业前受理和作出违约处理的决定。定向医学毕业生应认真履行协议,按照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的安排,到定向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同时,按政策要求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其培训期3年计入服务期限。

建立定向医学生的个人诚信档案,将违约定向医学生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并与我省住院医师招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招生录取等信息对接。

2018 53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市州

县(区、市)

总计划

临床医学

中医学

小计

南华大学

湘南学院

吉首大学

长沙医学院

湖南医药学院

邵阳学院

湖南中医药大学

 

长沙市

长沙县

25

25

2

4

 

19

 

 

 

 

宁乡市

2

2

 

2

 

 

 

 

 

 

浏阳市

8

8

1

7

 

 

 

 

 

 

小计

35

35

3

13

 

19

 

 

 

 

娄底市

新化县

4

3

 

 

 

 

 

3

1

1理工

涟源市

5

4

 

 

 

 

 

4

1

1文史

双峰县

13

11

1

 

 

5

 

5

2

1文史1理工

冷水江市

2

2

 

 

 

 

 

2

 

 

娄星区

3

1

 

 

 

 

 

1

2

1文史1理工

小计

27

21

1

 

 

5

 

15

6

3文史3理工

湘潭市

湘乡市

6

5

1

4

 

 

 

 

1

1理工

湘潭县

7

6

1

5

 

 

 

 

1

1文史

小计

13

11

2

9

 

 

 

 

2

1文史1理工

怀化市

鹤城区

3

2

 

 

 

 

2

 

1

1理工

洪江市

19

18

2

 

 

 

16

 

1

1文史

怀化市

会同县

5

4

 

 

 

 

4

 

1

1理工

靖州县

6

5

1

 

 

 

4

 

1

1文史

麻阳县

5

4

 

 

4

 

 

 

1

1理工

通道县

25

24

2

 

 

 

22

 

1

1文史

新晃县

4

3

 

 

 

 

3

 

1

1理工

沅陵县

1

1

 

 

 

 

1

 

 

 

芷江县

15

14

1

 

13

 

 

 

1

1文史

中方县

5

4

 

 

 

 

4

 

1

1理工

溆浦县

4

3

 

 

 

 

3

 

1

1文史

小计

92

82

6

 

17

 

59

 

10

5文史5理工

邵阳市

邵东县

16

14

1

 

 

 

 

13

2

1文史1理工

洞口县

7

6

1

 

 

 

 

5

1

1理工

绥宁县

11

9

1

 

 

 

 

8

2

1文史1理工

新邵县

6

5

1

 

 

 

 

4

1

1文史

邵阳县

8

8

1

 

 

 

 

7

 

 

隆回县

9

8

1

 

 

 

 

7

1

1理工

小计

57

50

6

 

 

 

 

44

7

3文史4理工

岳阳市

湘阴县

5

4

1

3

 

 

 

 

1

1文史

屈原管理区

2

1

 

 

 

1

 

 

1

1理工

华容县

12

10

1

 

 

9

 

 

2

1文史1理工

岳阳市

平江县

9

8

1

7

 

 

 

 

1

1文史

小计

28

23

3

10

 

10

 

 

5

3文史2理工

益阳市

资阳区

6

6

1

 

5

 

 

 

 

 

赫山区

5

4

1

 

3

 

 

 

1

1理工

桃江县

5

3

 

 

 

3

 

 

2

1文史1理工

沅江市

5

3

 

 

 

3

 

 

2

1文史1理工

南县

10

10

1

 

2

7

 

 

 

 

大通湖

2

2

 

 

 

2

 

 

 

 

安化县

15

15

1

 

6

8

 

 

 

 

小计

48

43

4

 

16

23

 

 

5

2文史3理工

常德市

鼎城区

2

2

 

 

2

 

 

 

 

 

桃源县

5

5

1

 

4

 

 

 

 

 

汉寿县

6

5

1

 

4

 

 

 

1

1文史

临澧县

4

3

 

 

3

 

 

 

1

1理工

石门县

12

10

1

 

9

 

 

 

2

1文史1理工

安乡县

4

3

 

 

3

 

 

 

1

1文史

小计

33

28

3

 

25

 

 

 

5

3文史2理工

郴州市

北湖区

2

1

 

1

 

446名!长沙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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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招聘信息 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聘信息

446名!长沙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 时间:2023-05-04
 

2023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3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99个,招聘计划446名(详见附件1)。
  说明:1. 30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5月7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7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7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7.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关于编制备案制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长沙市第四医院实施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试点。编制备案制是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内自主聘用,报编制部门备案,实行备案制管理。改革试点期内,试点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的在岗聘用、收入分配、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环节)→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 wsjkw.changsha.gov.cn“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网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岗位对本科学历/学位有要求的,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若毕业证书不能体现,需上传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上传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职称的,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
  (8)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上传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9)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上传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扫描件;
  (10)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上传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11)按放宽条件报考的,需上传本人符合放宽条件的有关材料扫描件;
  (12)其他需要上传的岗位要求材料扫描件。
  以上前4项为必须上传资料,后8项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选择上传。如未上传岗位要求所需资料,或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正常报考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09:00—5月11日(周四)17:00。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改报。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09:00—5月12日(周五)12:00。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提示补充资料的需及时补充上传并再次提交。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19日(周五)9:00—5月21日(周日)14:30。
  4.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6.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岗位要求为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7.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21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凭社保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带照片的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4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非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
  4.2023年5月29日(周一)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30日(周二)(9:0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636房,电话:0731—88666316)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1日(周四)(9:00—12:00,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直接考核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3.直接考核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5月15日(周一)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笔试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6月2日(周五)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考核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1

1理工

苏仙区

4

3

 

3

 

 

 

 

1

1文史

宜章县

2

2

 

2

 

 

 

 

 

 

郴州市

永兴县

11

10

1

9

 

 

 

 

1

1理工

嘉禾县

6

5

1

4

 

 

 

 

1

1文史

临武县

4

4

 

4

 

 

 

ter-spacing: 0.544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0em; line-height: 2em;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直接考核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2.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0731-84015906
  3.长沙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668051
  4.长沙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667683
  5.长沙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171617
  6.长沙市第四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1854639
  7.长沙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3878470
  8.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0731-85259023
  9.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196605
  10.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管理部:0731-84785461
  11.长沙血液中心人事部:0731-84744114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三)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88666173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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