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8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捐款工作作为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措施。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为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迅速将精神传达到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尊重党员意愿,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捐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本次捐款活动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采取统一扣缴,捐款数额一般不超过100元。捐款活动在各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此次患病或因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可以不捐,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许多党员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各单位党员捐款总数。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主张集中捐款仪式,提倡使用手机银行、网络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线上转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二、捐款方式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接收上缴工作,要指定组织员等两名以上人员分工负责捐款的收取、记账工作,建立捐款党员花名册(见附件2),捐款情况需向总支部委员会、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员收取党员捐款后于每天下午14:00前将《党员自愿捐款日报告单》(见附件1)以微信等方式报党委组织部(易弟兰15180958075),《通知》印发前党员有捐款的,也请将《邵阳学院党员此前自愿捐款汇总表》一并上报,
并及时将本单位捐款转账至邵阳学院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注明××单位捐款及具体数额),对所捐款项要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党委组织部对每一名党员的捐款,都会开具由中央组织部提供的捐款收据。
三、捐款用途
党委代收党员自愿捐款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逐级上缴上级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及时转交财政部,由财政部根据疫情实际和各地需要统一安排使用。捐款坚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学校党委号召各二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用切实行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 1.邵阳学院党员此前自愿捐款汇总表
2.邵阳学院党员自愿捐款日报告单
3.邵阳学院捐款党员花名册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