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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7-11-19
根据考核细则,教育考试院从组织保障、规章制度、招生宣传和服务、招生录取、工作创新五个方面来对教育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近几年来,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维护公平、提高质量为根本,逐步规范招生管理及招生政策,深入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生源质量、新生到校率进一步提高,赢得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