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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招募令】青春无悔,逐梦西部
时间:2025-03-11
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每年招募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助力西部发展。
一、西部计划设置
西部计划共设置八个专项,分别是: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90%以上服务岗位设置在乡镇及以下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一)乡村教育
专项简介:
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从事教学等基础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推动高校资源参与提升当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当地县域教育综合改革。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二)服务乡村建设
专项简介:
在乡镇及以下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基层单位参与农业科技与管理、现代农民培育、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领域参与相关工作。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涉农专业,资源环境、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优先。
(三)健康乡村
专项简介:
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防疫、监测、管理、诊治、关爱乡村医生等工作。在乡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教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四)基层青年工作
专项简介:
在县级及以下共青团、青年之家、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务、促进就业创业、预防违法犯罪、志愿服务等青年工作。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五)乡村社会治理
专项简介:
在乡镇部门单位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等,围绕乡村社会稳定、乡村民生改善、乡村养老育幼、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儿童关爱、乡村文化、乡村体育、平安乡村、乡村社区治理、乡村普法宣传等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开展工作。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历史、政治、体育等相关专业优先。
(六)卫国戍边
专项简介:
围绕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团场实际需要,助力稳边固边、兴边富民工作开展,在县乡基层单位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乡村教育、医疗卫生、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加强边疆地区基层工作力量。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以及相关理工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等专业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七)服务新疆
专项简介: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县乡基层单位参与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工作。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以及相关理工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等专业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八)服务西藏
专项简介: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县乡基层单位参与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戎边等工作。
选拔标准: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以及相关理工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等专业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二、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选拔标准简略如下:
1.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西部环境。
2.思想政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奉献精神。
3.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强,具备团队合作和抗压能力。
4.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5.优先条件:党员、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或西部生源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选拔流程:报名→初审→面试→体检→公示录取。
报名方式: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或关注“西部计划”官方微信公众号,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四、保障政策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相关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在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保障政策。
(一)政策支持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地方财政: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志愿服务期间的注意事项
1.志愿服务期间,原则上不能随意结束服务。根据服务协议,特殊情况除外。若擅自离岗或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不仅个人服务保障难以落实,还可能会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2.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应按招募时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若岗位安排不合理,经本人申请且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调整。如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但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调整获批后,需及时更新信息以保障权益。
文/法商学院团总支展翼大学生传媒中心徐萱
图/来源于网络
初审/曾佳馨
复审/吴紫晴
终审/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