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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3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32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5.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6.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各单位可自愿申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团省委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次推报工作开展情况,择优向团中央申报1个优秀组织单位。
文/团总支展翼大学生传媒中心宗逸
图/团总支展翼大学生传媒中心唐玲
初审/唐玲
复审/黄婉莹
终审/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