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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学院202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 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08
 法商学院2023大学生征兵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关于《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单位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202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张先友 

副组长:   郑爱民 胡长云

 员:     肖培培   

二、征集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

三、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四、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详细体检标椎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

五、年龄要求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六、宣传发动和应征入伍程序

(一) 宣传发动

2022121—202316(202212120221227日为政策咨询)。

(二) 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士官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七、经费保障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征兵工作所需的宣传、交通、政治考核走访、新兵欢送、部队慰问,体格检查、住宿等费用在专项经费中解决。

 

八、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落实。高校大学生征兵任务计划单列,由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直接下达给各高校,我们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直接向高校分配大学生征兵任务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征兵任务。

2.群策群力,深入宣传发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把传统宣传平台与新媒体宣传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的应征入伍氛围,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征兵入伍政策,特别是我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37条硬核措施,解决征兵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

(1)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校园网、广播和QQ群进行覆盖式宣传。

(2)利用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和主题班会进行精准式宣传。

(3)通过大祥区人民武装部、驻地现役大学生士官、邵阳学院国防教育实践营和退伍复学学生开展专场宣讲(咨询)会,进行面对面宣传。

(4)通过现有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渠道,对符合条件和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宣传。

(二)工作纪律

1.在整个征兵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的八不准”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廉洁征兵若干规定》、《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2.不准接受应征学生的送礼宴请,不准索贿行贿,不准拉关系走后门。

3.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制度,不得进行“暗箱操作”。对正式定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0739—5431781,由学校监察室负责接待来访和举报。

 

九、应征入伍学生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

邵阳学院2023年应征入伍的学生,除享受国家和湖南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外,结合邵阳市有关征兵工作精神和我校实际,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退役复学学生在部队表现优秀,获得的荣誉作为在学生干部培养选拔、推优入党等方面的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四会教练员”集训考核合格者优先选聘为学生军训教练员。

2.给予学业支持

(1)免修相关课程。在校学生(含录取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2)学业帮扶。帮助退役复学学生克服学业上的困难,安排学生或者老师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建立“一帮一”或者“多帮一”的帮扶机制。

3.全程关爱应征入伍学生

(1)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复查、政治考核等工作,为应征入伍学生集中办理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等工作,加强与服役学生的沟通交流,适时到部队看望慰问应征入伍学生。

(2)对应征入伍学生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应征入伍学生家庭经济、部队表现、学业成绩等基本情况;建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之家”,鼓励退役学生在思想引领、价值塑造、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

1、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

22023年邵阳学院学生征兵报名表

 

                              

法商学院        

                              2022121


附件1: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

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政发〔202010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

现将《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

    2020 5 19

(此件主动公开)


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激励、学业上有保障、就业上有出路”原则,制定如下措施。

一、弘扬拥军优属传统。各高校要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收到立功喜报应及时通知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再入学校、重拾学业等实际,在思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加强帮扶,使其尽快融入校园、适应环境;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受指标限制。对异地入伍的大学生,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在新兵起运后60天内,及时发函到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证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优抚医院为现役大学生士兵父母提供优惠体检,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二、落实经济优待。按照毕业生不低于每5000元、在校生不低于每人4000元的标准,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奖励标准,省财政对大学生征兵任务较重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在符合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原则的前提下,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疆进藏奖励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湖南省公民兵役证》,于新兵起运之日起120天内落实到位。享受省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在上级相关优抚经费下拨前,先由本级财政垫支。检疫复查期内,对部队复查退兵和除名的,收回已发放的相关优待补助。

三、完善复学升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任何高校不得违规预收学费。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各高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60%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免试入读本科和研究生,按照本人申请、高校和兵役机关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统筹的程序办理。

四、简化学历办理程序。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在服役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

五、资助补偿学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六、健全退役就业服务。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大学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七、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限制,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可与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享招录总额10%15%的招录计划;报考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公开招聘或选调的职位,与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共享考录比例,其中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20%的岗位;参加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同等优惠政策,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确定具体服务的事业单位和工作岗位。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聘)人员总数30%上,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比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监督落实。

八、鼓励企业招用。省属国有企业把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总盘子,招聘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10%,招聘信息应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非公经济企业吸纳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每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九、支持自主创业。依托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专区或创业专席,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逐步建立包含场地资金扶持、示范项目培育、创业人才培训、法律政策咨询等促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按规定,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完成大学生征兵任务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和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督查体系,对履职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扣除考核相应分值,约谈主要领导,取消“双拥模范城”和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各高校要落实先兵役登记后注册学籍制度,把征兵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实行大学生征集专项补助制度,用于高校征兵日常工作开展。高校可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单位征兵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给予倾斜;占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开展征兵工作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2023年邵阳学院学生征兵报名汇总表

二级学院:                                       填报人:                           

序号

姓名

民族

年级

专业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家庭详细住址(省市县镇村组)

本人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1

张三

汉族

18级

化学

123456789123456

1999.5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翠园街道办事处

12512502750

138138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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