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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2026年春季本科学生转专业《思想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要求
时间:2026-03-09本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概论等方面,主要考查考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熟悉、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绪 论
1、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
2、熟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
3、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1、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意义的内涵、“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科学内涵、党的领导的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政治三力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逻辑、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2、熟悉: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法治领域意识形态的大是大非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图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3、了解: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变革与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1、掌握: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根本政治立场、根本目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关系、法治和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概念、分类及体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内涵与基本要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及行为准则。
2、熟悉:党法关系、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与依宪执政、西方“宪政”的本质、党领导法治的实践路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法治体系与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任务、法治实施体系、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国家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的内涵、法治工作队伍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
3、了解: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法治道路的探索历程、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法律规范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
1、掌握:政治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重大关系的基本原理。
2、熟悉:改革和法治、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的基本原理。
3、了解:党法关系的历史演进。
二、法学概论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1.掌握:法的概念与本质、法与道德的内涵及关系。
2.熟悉:我国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法治体系。
3.了解:法的历史发展、法律的制定和法的实施。
(二)宪 法
1.掌握:我国的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2.熟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
(三)行政法
1.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的类型、公务员回避的类型、行政处罚时限、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救济种类。
2.熟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内涵、国家行政机关体系的基本结构。
3.了解: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
(四)民法典
1.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的基本原则、债的发生根据、合同的履行、侵权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熟悉:民法的概念、物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种类、结婚的条件、人格权的种类、担保物权的种类、合同的种类、诉讼时效。
3.了解:民法的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收养的条件。
(五)商 法
1.掌握:票据的分类、公司的种类。
2.熟悉:保险合同的类型。
3.了解:我国的商法体系、商法和民法典的关系。
(六) 经济法
1.掌握:税收的种类、“三同时”的内涵、环境公益诉讼。
2.熟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3.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七) 社会法
1.掌握:劳动合同的种类、社会保险的主要种类。
2.熟悉: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八) 刑 法
1.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犯罪构成、刑罚的种类、正当防卫、犯罪主体。
2.熟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犯罪形态、共同犯罪。
3.了解: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种类。
(九) 民事诉讼法
1.掌握:民事诉讼参加人、反诉的条件、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证据的种类、管辖类型、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2.熟悉: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3.了解: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诉讼费用。
(十) 行政诉讼法
1.掌握: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
2.熟悉:起诉的条件、一审判决的主要类型。
3.了解:行政诉讼程序。
(十一) 刑事诉讼法
1.掌握: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2.熟悉:刑事案件的管辖、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及证据的种类、刑事附带民事的条件。
3.了解: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刑事诉讼程序。
(十二) 国际法
1.掌握:准据法、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2.熟悉:国籍的取得与丧失、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3.了解:联合国及其常设(专门)机构、国际人权法渊源和内涵、外交特权与豁免。
Ⅱ.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试卷结构
1、试卷题型: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
2、分值构成:单项选择题(占20%)、不定项选择题(占30%)、简答题(占20%)、论述题(占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