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邵院教字[2008]2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为使教学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学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由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实验室)或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
第二章 仪器设备维护及维修
第三条 实验室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制定维护保养制度、检修校准制度。实验室每学期应组织一次对仪器设备的全面检修和校正;计量测试仪器应根据其稳定程度严格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第四条 实验室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防尘、防震、防潮、防磁、防静电等项工作。放置设备的房间以及摆放实验仪器的实验台面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准堆放杂物,以利于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 仪器设备应建立起完整的技术档案,包括操作规程、说明书、使用记录、故障及维修记录等。基本维修记录中应记录故障现象、发生原因及时间、解决办法、维修人员姓名及所付经费等,以备考查和经验积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组建档。
第六条 学生实验前,实验教师要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向学生讲清楚仪器设备操作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因误操作等造成的人为损坏。
第七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应立足于本实验室自修,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特长,做到节约开支,保证时效。
第三章 经费的申请与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主要由学校统筹解决,实验室创收收入应提留20%~30%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
学校鼓励各系自筹经费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九条 学校拨款的仪器设备维修费主要用于解决教学急需仪器设备的外送维修和校内维修的零配件的购置。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台数、新旧程度、教学任务量、上年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及各项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等,核定本年度维修经费限额。
第十一条 教学、科研共用的仪器和设备,其维修经费原则上由实验室自筹解决。对实验室确有困难不能全额解决的,需由实验室提出申请,教务处将视情况酌情资助。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维修前,应做好预算。仪器设备维修后,实验室要组织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超过学校核定维修工作量的维修工作,可视工作量大小、维修情况及使用效益适当支付酬金。
第十四条 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应及时提出申请,办理报废。
第十五条 教务处将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参照考核结果核定下一年度维修经费限额。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原《邵阳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邵院教字[2003]38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邵阳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
2. 邵阳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08年12月18日
附件1
邵阳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
仪器设备名称 |
学校编号 |
购置价格(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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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型号规格 |
存放地点 |
购置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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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保管人 |
联系电话 |
保修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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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原因、故障描述、预计维修费用、维修方案等(可以另加附件说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实验室意见:
实验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系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专家组审核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维修单位 |
维修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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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内容及费用:
维修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户验收意见:
使用人(签名):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专家组验收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注:维修及验收结束后,将本表复印3份,实验室、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1份。
附件2
邵阳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系 实验室 年 月 日
仪器设备名称 |
学校编号 |
购置价格(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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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型号规格 |
存放地点 |
购置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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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及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维修起止时间 |
保修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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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原因及故障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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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维修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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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 或添置的零部件清单 |
序号 |
材料或零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生产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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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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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维修人员填写,经仪器设备使用人或保管员验收签字后交实验室保存。如果是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送交一份到国有资产处备案。
维修人(签名): 验收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