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加快青年教师培养,鼓励和表彰青年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方面的积极探索,学校决定每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
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分为课堂教学比赛和实践教学比赛,按年度交替进行。具体评奖办法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40岁(含)以下的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含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组织
1.教学系成立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推荐小组,负责本院青年教师教学评奖的推荐工作。
2.由校工会和教务处组织成立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学系同类人员人均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当学年学生评教与督导成绩排在本教学系同类人员前列。
3.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优先支持承担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校实验开发基金)、或参加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的青年教师。
4.当年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四、评选程序
1.教学系推荐。各教学系根据评选条件、内容要求及学校所分名额,组织本单位所有40岁以下的一线青年教师参加本单位评选推荐活动,产生参加学校评选的候选人员。各教学系校评名额的分配由评选委员会依据各教学系青年教师人数与上年度的教学总人时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划拨。
2.学校评选。
第一阶段:教学督导。由教务处组织校直属督导组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督导,根据督导成绩排序,遴选出校评总名额前75%左右的参评人员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对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被推荐人员,可另行安排教学活动进行专门督导。
第二阶段:现场教学观摩比赛。由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依据现场教学比赛情况打分,专家组的平均分数即为专家打分。现场教学比赛时,同时由各教学系推荐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参加现场观摩并参与打分,所有现场观摩青年教师的平均分数即为观摩人员打分。每位参评选手的最终得分=专家打分×70%+观摩教师打分×30%。
3.依据每位参评选手的最终得分情况排序,遴选出校评总名额前50%左右的参评人员,作为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奖的建议名单。
4.建议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公布。
五、奖励办法
对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将作为青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与评优时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额度为1500元,二等奖奖励额度为1000元,三等奖奖励额度为500元。
六、附则
1.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奖评选时,评选委员会可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评价体系。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