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关于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
通知
遵照《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关于成立邵阳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总支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成立邵阳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主席: 肖功为
委员: 李坚 李新平 刘平宇 洪必纲 郭建华
黎昀
秘书: 向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9日
附件:邵院教通[2019]20号
关于成立邵阳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邵院政字〔2018〕70号)第七条之规定,现将成立邵阳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二级学院均应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5~7人组成,任期3年。成员应包括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教师、专家,并设秘书1名。
分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是:执行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审查本院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及表现,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研究、处理本院其他有关学士学位问题。
2.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本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报学校学位办备案。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