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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 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5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

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9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施行办法》(湘人社发〔2012〕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和《关于印发<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实施方>的通知》(邵院政字〔2011〕47号)以及《邵阳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方案》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核准我院的岗位设置职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战略目标,通过实施专技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分配制度改革,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促进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相对稳定。经学校研究确定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原则上不作调整。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确定的各个类别、层次、等级职务的量化赋分标准一般不作调整。

(二)对岗申报。学校根据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要求,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别、层次、等级的岗位职数设置方案。强化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任职,须按现所在的实际岗位类别、根据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不得跨岗位类别申报。首次岗位设置后,岗位类别异动者,可按现岗位申报。

(三)逐步实施。先进行副教授一级、讲师一级、助教一级、辅系列初级一级内部等级晋升;再进行副教授二级、辅系列副高二级、讲师二级、辅系列中级二级内部等级晋升。

(四)总量控制。岗位总量须根据上级核定的我校编制数确定。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三类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确保教师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55%。认真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职数。

(五)择优聘用。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的任职条件,根据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要求予以聘用。

(六)综合考核。专技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既要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也要尊重历史贡献,综合考核任现职级以来的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

三、实施范围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对象为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两大类。教师岗位(简称主系列)是主体岗位,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含在管理岗位上的“双肩挑”人员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科技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中的教学岗位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简称辅系列)是指为高等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幼儿教育等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最高等级。

专职辅导员可按照教师岗位类别(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申报聘用。

现聘用在督导岗位且承担了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本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

未纳入岗位设置的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在编脱产攻读博士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方案要求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申报内部等级晋升,纳入学校特殊岗位管理。

四、聘用程序

(一)组织学习阶段(12月12日-14日)

要求教职员工学习学校《邵阳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这次人员定编定岗及聘用工作的意义和要求。

(二)晋升副教授一级、讲师一级、助教一级和辅系列初级一级阶段(12月20日-28日)

1.12月20日-25日,根据《邵阳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实际,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制定内部等级晋升工作方案,公示后,报学校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2月24日-27日,根据学校公布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层次各等级空余职数;申报人必须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签字负责,各层次各等级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然后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实施领导工作小组组织评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学校内部等级晋升领导小组办公室;《邵阳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协议书》经申报本人签字后上交至一办公楼406办公室;辅系列人员材料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评议,确定推荐人员。

3.12月28日,由学校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晋升副教授二级、辅系列副高二级、讲师二级、辅系列中级二级(1月2日-1月8日)

1.1月2日-5日,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层次各等级空余职数,各层次各等级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然后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实施领导工作小组组织评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学校内部等级晋升领导小组办公室;《邵阳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协议书》经申报本人签字后上交至一办公楼406办公室;辅系列人员材料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评议,确定推荐人员。

2.1月8日前,学校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聘用(1月17日前)。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报备。学校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聘用条件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申报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和各级各类职务的量化赋分标准,须严格按照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的条件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学风端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已获得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体条件

1.主系列

教授二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由省里统一制定,原则上从学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的教授三级岗位中推荐,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根据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的其他级别岗位聘用申报条件参照《邵阳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辅系列

根据湘人社发〔2011〕97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辅系列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主系列最高等级。各岗位分级聘用申报具体条件参照《邵阳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六、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岗位分级聘用人员,均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将合同管理与聘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聘用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调离的,聘任到退休或调离之日止。在这个聘期内晋升取得新职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有相应的岗位,则按程序申报聘用,从学校聘用之日起其岗位等级直接进入相应新职务的最低等级;如无相应的岗位,则继续受聘原岗位,待下届聘期开始时再重新竞聘上岗

(二)本方案所涉及的在职在岗时间、任职年限(获得相应证书当年)业绩成果(获得相应证书之后)等计算原则任现职级2017年12月31日,聘用人员待遇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对岗位职数许可、符合聘用条件、特别优秀的人员,可在同层次内越级申报。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本次内部等级晋升中不得申报同职务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1.任现职以来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并在影响期内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一级教学事故并在影响期内者;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者;

4.申请时出现师德师风不正、学术不端以及谎报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5.其他不能申报同职务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行为者。

(五)当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多于岗位分配职数时,按满足多项条件的条件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条件数相同的,按教学工作质量和数量、获奖等级、项目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获奖等级、项目等级相同的,按获奖或项目中的排名先后顺序排序。

(六)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科技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以及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直属机构中的教学岗位人员,按专业归口到相应二级单位参评。其中,“双肩挑”人员晋升不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

(七)受聘在教师岗位但尚未取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仍纳入教师岗位管理,但不能聘至本层次岗位的最高等级。这类人员应在首次聘用后三年内(即上级规定的过渡期)转为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否则,不得参与本次专技岗位内部等级晋升。

(八)专职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按专职辅导员岗位参评,本次聘用岗位职数单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按照教师岗位执行,聘用工作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这类人员在聘期内不得转岗;具有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按专业归口到相应二级单位参评。

(九)辅系列内部等级晋升工作分为工程实验小组、图书系列小组(由图书资料、编辑出版和档案管理组成)、会计审计小组、医疗卫生小组和幼儿教育小组,各小组牵头部门分别为教务处、图书馆、计划财务处、校医院和后勤服务中心。

(十)现聘用在督导岗位且承担了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归口到相应的二级单位或专业小组参评。

(十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上级关于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编制二级单位和专业小组的职数分配办法,加强宏观调控。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领导,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黎昀、肖功为任组长,李坚、李新平、刘平宇任副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专家代表、群众代表共13人组成。

八、工作要求

(一)内部等级晋升工作开展期间务必要讲政治、顾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广大干部、教师、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要及时通知本单位请假、外出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申报工作。

(三)整个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置于全体师生的监督之下,欢迎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违纪情况进行举报。举报方式:信函或电话向纪委监察室或人事处举报,举报电话:5431781。

九、附则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经全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修改,再经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1:邵阳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办法(摘录)

附件2:邵阳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摘录)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内部等级晋升量化赋分办法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

邵阳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办法(摘录)

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基本职责,可竞争申报晋升各职称内部等级,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才能申报,具体如下: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职务10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例之一;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以来,综合考核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省优秀教师;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励:国家级奖获得者;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市(厅)级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获得者,省级一等奖前4名,省级二等奖前3名,省级三等奖前2名;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1名。

3.省级教学奉献奖;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省级青年教学能手获得者;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前2名;“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受聘硕士生导师并实际指导硕士研究生。

4. 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厅级项目(教育厅科技厅一般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社科5万元以上、自科10万元以上。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A&HCICSCD(核心版)、CSSCI(核心版)等源刊和学校认定的A、B类刊物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篇(项);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并在SCI、EI、SSCI、A&HCI、CSCD (核心版)、CSSCI(核心版)等源刊和学校认定的A、B类刊物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上。

6.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科、文艺竞赛并获国家级奖一等奖的主要指导老师前2名;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学生参加全运会获前5名、省运会或省大运会获第1、2名的第一指导老师。

三、副教授二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职务10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职务,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以来,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专业、课程、团队、实验教学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前3名;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者、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者。

2.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获得者;省级一等奖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3名;省级三等奖前2名;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3.承担省(部)级项目或市(厅)级重点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社科3万以上,自科7万元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ISTP、SSCI、A&HCI、CSCD(核心版)CSSCI(核心版)等源刊和学校认定的A、B类刊物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篇(项),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副主编教材)1部以上。

5.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科、文艺竞赛获国家一等奖的主要指导老师前3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主要指导老师前2名;省级二等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学生参加全运会获前5名、省运会或省大运会获前3名的第一指导老师。

四、讲师一级及以下岗位

学校依据教师中级八至十级、教师初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比例及教学系(部、院)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核定各级岗位数。学校只规定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由教学系(部、院)结合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学术基础、教学科研业绩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本单位教师中、初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1.讲师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在讲师岗位任职5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可申请聘用讲师一级岗位。

2.讲师二级岗位:在讲师岗位任职3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可申请聘用讲师二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可申请聘用讲师二级岗位。

3.助教一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在助教岗位任职3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科研业绩比较突出,可申请聘用助教一级岗位。

 

 

 

 

 

 

 

 

 

 

 

附件2:

邵阳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摘录)

一、副高二级(六级)岗位

受聘副高级职务10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岗位,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综合考核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专业、课程、团队、实验教学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前3名;省级重点教改项目参与人前5名;省级一般教研教改项目参与人前3名;校级教研教改项目主持人;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者;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者。

2.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获得者;省级一等奖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3名;省级三等奖前2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3.承担省(部)级项目或市(厅)级重点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10万元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ISTP、SSCI、CSCD(核心版)、CSSCI(核心)等源刊和学校认定的A、B类刊物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国家正授权的发明专利1篇(项),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副主编教材)1部以上。

5.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科、文艺竞赛获国家一等奖的主要指导老师前5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主要指导老师前3名、省级二等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学生参加全运会并获前5名、省运会或省大运会获前3名的第一指导老师。

三、中级二级(九级)岗位

有与本职工作岗位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中级岗位任职3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在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职责,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发挥重要作用,业绩突出的,可申报应聘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二级岗位。

四、初级一级(十一级)岗位

具有硕士学位或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3年,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能较好地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近三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初级一级岗位。

 

 

 

 

 

 

 

 

 

 

 

 

 

 

 

 

 

附件3: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内部等级晋升量化赋分办法

主系列副教授一、二、三级、讲师一、二、三级、助教一、二级岗位(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按照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条件执行,并根据任职以来年限与资质、教学和科研奖励、科研课题、著作及论文等几个方面量化赋分的办法进行聘用。量化赋分内容及分值:

任职年限与资质分

1、任职年限计40分/年。

2、具有博士学位计80分。

3、受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并实际指导硕士研究生计50分。

荣誉奖励分(仅限政府奖)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计400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计200分;省级劳动模范、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奉献奖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计100分;省教学能手计50分;级劳动模范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奉献奖计30分。以上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分

1、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计4500分/项(个人得分排名先后依次按1、1/2、1/3、……1/n计算,下同。)、二等奖计2300分/项,三等奖计1300分/项;省级一等奖计1200分/项(前3名)、二等奖计600分/项(前2名)、三等奖计360分/项(前1名);校级一等奖计80分/项(前1名)、二等奖40分/项(前1名)、三等奖20分/项(前1名)。

2、获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1600分/项(个人得分排名先后依次按1、1/2、1/3、……1/n计算,下同。前4名)、二等奖800分/项(前3名)、三等奖480分/项(前2名);市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计分240分/项、二等奖计分120分/项、三等奖计分80分/项。

3、国家质量工程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专业、课程、团队、实验教学中心等)第一负责人计300分,省级质量工程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专业、课程、团队、实验教学中心等)第一负责人计200分;省级“121”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带头人(每个学科如有多人按100/n计算)、省级(含教育厅)科学研究平台的负责人、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带头人计100分。校级质量工程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专业、课程、团队、实验教学中心、教研室等)第一负责人计30分;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30分。以上项目不累加计分。

4、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5教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和课外科技成果获奖(限第一指导教师):国家一等奖计100分/项、二等奖计70分/项、三等奖计40分/项;省级一等奖计30分/项、二等奖计20分/项、三等奖计10分/项。

科研课题业绩分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计1500分/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计500分/项;主持省自科基金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省科技厅重点项目、教育部或科技部重点项目、省教育厅重点教改项目计200分/项;主持省社科基金、省自科基金和省社科评审委员会一般项目、教育部和科技部一般项目计150分/项;主持科技厅计划项目、省教育厅一般教改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厅重点项目和省教育厅青年项目计70分/项;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省发改委项目、省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省社科院一般项目、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市发改委项目计20分/项、校级科研/教改项目10分。横向项目根据到校经费计分,10万(含)以上的按4分/万元计分、5万(含)以上不足10万元的按3分/万元计分、5万以下的按2分/万元计分。

著作、论文及专利业绩分

1、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独著)或高水平教材(第一主编)(限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获得者)按10分/万字计分,每部最高为300分;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独著)或高水平教材(第一主编)(国家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获得者)5分/万字计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0分;权威出版出版的译著、编著、一般教材(仅限第一著者) 每项计60分,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译著、编著、一般教材(仅限第一著者) 每项计30分。权威出版社指:人民出版社、商务出版社、中华书局、人民教育出版社、三联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科技出版社、中国教育出版社;国家规划教材以教育部批文为认定依据。

2、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按300分 /篇计分;在学校认定A类刊物和SCI、SSCI、A&H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新华文摘收录论文(2000字以上)按150分/篇计分;在学校认定的B类刊物和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新华文摘收录论文要点按80分/篇计分;在CSCD、CSSCI(含集刊)核心版发表学术论文按40分/篇计分;CSSCI(含集刊CSCD(扩展版)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ISTP\CPCI\EI会议论文按20分/篇计分,同一篇论文不累加。A类刊物、B类刊物的认定按学校科技处有关规定执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按论文发表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和CSSCI收录期刊目录执行。

3.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0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10分/项。

宣传报道业绩分

宣传报道与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有关的文章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按5分/篇计分,省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按10分/篇计分。国家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按40分/篇计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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