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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10工作小组组建
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系主任、辅导员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院长负责整体统筹规划,副院长协助并监督各项工作推进,系主任负责本系学业预警具体举措的制定与实施,辅导员开展班级学业预警事项并进行学生日常管理引导,骨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挥榜样示范与教学指导作用。
针对学业预警情况,我院成立了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业预警监督领导小组。
小组组长:肖徐波 杨琴
小组副组长:刘小强 郭建华
小组成员:王圣儒 许静 何洋洋 宁顺灯 何思蓉 肖伍蓉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 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配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 改进学习方法、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学业预警不属于处分。
第二条 学业预警分为学分预警和毕业预警。学分预警是指一学期内出现一 定程度的学分欠修或者累计欠修学分达到一定数量者,应给予预警,告知可能出 现的后果。毕业预警是指根据对学生成绩的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无法按时毕业或 获得学位的学生给予预警,告知可能出现的后果。
第三条 学分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 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学分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 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采取相应预警办法。
三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学期欠修学分 5 分(含)以上 8 分以下者, 或新生第一学期出现两门不及格者,或累计欠修学分 10 分(含)以上 15 分以下 者,应给予三级预警。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班主任与学 生谈话并填写好《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学期欠修学分 8 分(含)以上 12 分以下 者,或累计欠修学分达 15 分(含)以上 20 分(含)以下者,应给予二级预警。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通知家长并 做好记录;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教学副院长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邵阳学 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一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学期内欠修学分 12 分(含)以上,或累 计欠修学分 20 分以上者,应给予一级预警。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院院长或 党总支书记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通知家长、 邀请家长面谈并作记录,填写《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第四条 学生在毕业离校前一年,存在因欠修学分(含任选课) 等预期不能满足毕业条件,或因考试违规、课程成绩等预期不能满足学位授予条 件者,给予毕业预警。毕业预警应在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四周内完成。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通知家长并 做好记录;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以及辅导员、班主任 与学生谈话并填写好《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第五条 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学业预警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学 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具体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学秘书为具体执行人。学生 工作部、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
第六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每学期开学四周内,各学院教学秘书统计本 学院学生欠修学分情况,初步筛选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 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通 报班主任。
(二)下达《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班主任向被预警学生下达《邵 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被预警学生签字确认。
(三)预警谈话。按预警等级确定专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帮助其制订学习计划,填写《邵阳学院学生预警学生 谈话记录表》。
(四)通知家长。对学分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和毕业预警的同学,辅导员要 及时通知其家长,并留存通知家长的书面记录。
(五)家长面谈。对学分一级预警以及毕业预警的同学,辅导员要及时与家 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面谈。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负责与家长面谈,告知家长学生预警原因及帮扶措施等。面谈后,详细填写《邵 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第七条 制订被预警学生帮扶措施。学院要根据学生欠修学分的原因,制订 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定期对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 完成学习任务。预警学生班主任为学生帮扶责任人,负责制定每一名预警学生的 帮扶计划,撰写帮扶记录等,填写《邵阳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帮扶记录表》、帮扶 结束后,学院主要负责人应对帮扶进行过程评价。
第八条 预警的解除或降档。被预警的学生欠修学分达到最低预警欠修学分 以下者,可以解除预警,原预警归档材料继续存档;被预警学生欠修学分数减少, 达到下一层级预警者,可以降档预警,原预警等级归档材料依旧保存;上学期被 预警的同学,因课程安排原因虽无欠修学分的减少但也无新增欠修学分者,本学 期可不予重复预警。
第九条 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办、学工办应明确分工、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 预警工作。第十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