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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学科学术成员职责与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3-10-2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术成员在该学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术成员实行滚动淘汰制。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的管理遵照《邵阳学院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学术带头人每年对学术成员实施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学术成员资格;年度考核第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警示,两次不合格者取消学术成员资格;本校从事本学科科研与教学工作的教师,条件合格者经本人申请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可吸收为学科学术成员。

第三条              学术成员职责与年度考核

1.  了解本学科建设的战略方向,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制订。

2.  全面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及所在学术研究方向的现状,提出有较大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并积极争取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逐步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特色,培育学科核心竞争力。

3.  学术成员的年度考核应具备下列(1)、(2)、(3)、(4)项:

(1)    以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3年内主持或参与在研1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课题必须以邵阳学院为第一研究单位);

(3)    3年内以邵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持或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限前5名;校级教学成果奖限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省级限主要完成单位前3名完成人;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    积极参与专业课程改革,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与其他学术成员团结合作。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度学院通过时开始实施,由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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