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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毕业年级“清考”的通知

时间:2019-01-09

邵院教通〔2018〕114

关于取消毕业年级“清考”的通知

二级学院:

2018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9届起,学校不再对因课程考核不及格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组织清考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进行重修重修仍不及格者只能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859号)第十五条中有关毕业前可以给予补考的规定同时废止。

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学校决定精神,及时将学校取消毕业年级“清考”的决定告知全体教师和所有学生,特别是2019届毕业生,引导学生积极面对,督促和管理好毕业生的学习安排。

2.各二级学院须立即通知课程补考后当前成绩仍2019届毕业生在本学期寒假期间自学相关课程,于2019年上学期开学初参加课程考核,考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本次考试后仍有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在毕业前不再安排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学生一律按结业或延期毕业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务必将本通知转发到所有班级(2019届毕业生须在取消清考知情确认表上亲笔签名),督促学生刻苦学习,特别提醒学生:在毕业前未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的,只能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

     

                    2018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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