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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核成绩记载、转专业转学等重要事项纳入纪检监察督查范围,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杜绝成绩认定与记载随意的不良现象,确保教育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免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第12条的规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根据《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748号)第十一条关于体育课成绩评定的规定,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程序办理体育免修手续,符合条件的予以免修,相关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发表论文等可折算学分,由教务处教研科审核认定后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登记。

三、学籍异动成绩认定。各二级学院应于每个学期及时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认定。

四、其他课程成绩认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及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自觉接受学校纪委监督。专家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核准。

五、转专业复学等学生课程重修。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告知学生应重修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学习和考试,并严格按照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相关课程。未修读过的课程第一次参加考试的成绩按初修成绩认定。如学生不按要求修读相关课程,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成绩录入。各二级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课程成绩,未按时录入课程成绩及录入课程成绩错误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实践环节文化素质选修网络课程成绩以及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成绩等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负责录入。各二级学院应告知任课教师办理了缓考的学生名单,任课教师务必将缺考作弊等情况如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如因系统原因不能录入学生成绩,任课教师应及时告知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处理。

七、成绩单归档。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成绩记载工作,学生无论参加几次考试都必须按学期和学年以纸质形式存档,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名,成绩档案必须做到准确、清晰、完整。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予以标注。公共课程承担单位应统一把签名的纸质版成绩单及时送达各二级学院。

八、成绩变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提交成绩变更申请表,必须附上学生原始试卷和原始成绩登记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后送教务处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成绩变更事宜。

九、办理缓考。学生应在开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已经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十、成绩单打印。各二级学院打印学生进档案袋的成绩单应是全部成绩合格。学生因考研、出国、找工作等需要成绩单及成绩查询服务由各二级学院提供。如需加盖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应在成绩单上注明经办人及成绩单用途并盖二级学院公章。

十一、学生因成绩原因降级。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认真核对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及格课程门数是指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大学体育和辅修课程除外),确定处理学生名单,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如漏报、错报名单,责任自负。各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按时提出降级申请凡超过学籍管理规定最长年限,一律不得申请降级。

十二、毕业生的文化素质选修课程中必须选修一门鉴赏类课程,否则不予毕业。选修课程成绩务必和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修学生名单一致,否则成绩无效。文化素质选修课没有补考机会。

十三、毕业生学位统计不及格课程门数是指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初修成绩不合格的必修考试课程,原则上按学期计算课程门数。

十四、学生毕业后如需成绩单应去学校档案馆复印,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不再提供。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师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如果出现成绩违规记载及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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