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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带队教师职责
时间:2013-10-22
为了保证实习质量,加强对实习的管理,使实习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职责。
一、学生外出实习由教研室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
二、带队教师应认真执行实习计划,保证实习质量,确保实习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带队教师应在实习前4-5周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实习带队教师要提前实地考察实习学生的住处,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如实习单位不安排住宿,带队教师负责提前为实习学生联系妥集体租赁事宜。为安全起见,每间住房原则应安排四人以上。带队教师要将住宿地址及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系里。
四、实习带队教师负责将学生实习队长介绍给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学生名单、联系电话等交给实习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人。
五、学生校外实习第一天,实习带队教师必须组织带领学生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学生上岗培训,请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进行教育。
六、实习带队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报系里并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
七、实习带队教师要对学生校外实习的全过程负责,并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认真抓好实习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日记,确保实习大纲要求。
八、实习结束,带队教师应妥善办理离返手续。
九、带队教师要会同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做好学生校外实习考核与成绩的评定工作。
十、实习带队教师应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经实习单位教育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一份交教研室,一份交系教务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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