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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时间:2013-10-22
为了保证实习质量,加强对实习的管理,使实习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职责。
一、学生外出实习由教研室安排专业知识扎实、实习指导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应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努力完成实习教学任务,保证实习质量。
三、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4-5周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落实具体事项的安排,向实习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要求。
四、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实习学生宣讲实习管理制度,并提出明确要求。
五、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教育学生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提升职业素养。
六、实习中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填写实习报告,记录实习过程中的真实事项,对学生在实习中发现的一些难点、疑点问题,要给予正确指导。
七、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要跟班指导,并及时向教研室主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写好实习总结。
八、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好关系。
九、指导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必须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考核,并做好成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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