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对本院行政工作实行全面负责,主持院行政会议。组织召开院务会议和以研究行政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本院的重大事项。
2、全面主持、制定和部署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工作,领导督促副院长做好分管工作,经常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检查本院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3、组织拟定本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保证本院工作计划的实施与完成。
4、代表本院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行政性会议,领会上级的决议和精神,通过召开院务会议、院务扩大会议或教职工大会及时传达贯彻,及时或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本院的工作情况。
5、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带领全院教职工深化本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改革。
6、负责本院干部使用、晋级、奖惩工作。组织本院教师的业务考核、职称评定、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和教学科研水平评估工作。
7、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统筹本院经费的使用,负责审批经费和组织制订奖酬金、二次分配方案。
8、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本院与学校其它部门、相关学院的协调。
(二)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对全院各项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本院党务工作、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及信息化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主持院党务工作会议和以研究党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本院的重大事项。
2、领导督促副院长做好分管工作,经常深入实际,检查本院教师管理、教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全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代表本院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党务工作会议,领会上级的决议和精神,并及时向全院干部、党员、教职工传达执行。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本院的工作情况及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情况。
4、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相关工作,带领全院教职工深化本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改革。
5、负责本院职工的组织发展、奖励、处分的审定工作。
6、负责院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院分工会工作。
8、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本院与学校其它部门、相关学院的协调。
(三)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实验室财产管理及消防安全和科研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指示。定期向院长汇报本院教学工作情况。
2、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修订并组织实施,主持制定或完善教学管理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制度。
3、负责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教风建设及教材建设及教研室和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教学质量过程监控,经常深入课堂、教研室、实验室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同院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5、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教研活动。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及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和研究教学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6、协助院长抓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7、院长外出期间,代替院长主持院行政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