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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学院副院长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协助院长做好教学工作,参与学院的教学、科研、实习就业、行政管理工作。 

1.分管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依据教学标准指导教研室主任、教师制订教学计划,审定教材,调配教师、落实教学任务,安排组织教学活动,加强质量监控。 

3.分管办公室工作,协助院长做好内部人员调整。 

4.负责科研教改工作,指导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组织教研科研课题申报与实施及学术论文的撰写,积极开展科技服务。 

5.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建设工作。 

6.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师资结构,提高人员素质。 

7.分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学生的考试、考查工作,审核学生升留级及毕业资格。 

8.协助抓好学生学习纪律,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9.协助做好评估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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