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秘书是院长、副院长教学管理工作的助手,行政上由院长、副院长领导,并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
1.当好院长、副院长的助手,协助处理日常教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兼任学院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统一指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监控的组织作。
3.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落实教学实验场所、教学设备,按程序进行负责调课等项工作。
4.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提前向副院长提供下学期教学内容,根据副院长提供的教师任务安排计划,编排课程表,并负责将授课安排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5.协助副院长对全系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调整,并负责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6.根据院长、副院长的安排,协助组织学院的期中、期末考试和补考工作。管理学生考试试卷,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上报。
7.负责学院教学工作日志的整理、教师教学和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
8.负责教材的征订、领取和发放。管理学生的学习档案,按要求发放技能证书等。
9.负责学院业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10.收集保存各种信息资料(考勤、教研活动、听课、评课和学生座谈记录等),为院长的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11.定期征求学生对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汇报。
12.完成院长、副院长和教务处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