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学校主页
您的位置: 首页>>系部概况

护理学院各级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教师必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全面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一、助教 

1.新任课教师,第一年跟班系统听课、参与全部实验(见习),在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承担部分实验准备、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临床实践半年。 

2.助教第二年,培养性讲课,在教研室主任的指导下,学习备课和书写教案,担任部分授课内容,授课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的15% 

3.加强业务及专业外语的学习,争取在课堂上使用英语讲解医学关键词。 

4.能够逐渐独立承担本专业约半数章节的教学工作。 

5.参与教学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二、讲师 

1.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参加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工作。 

2.担负实验室和实训室的建设,组织指导实验室和实训室工作,参编实验(训)教材及实验(训)指导书。 

3.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参加教学研究、科技开发等工作。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一篇论文或在教学、实验(训)、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具有一定水平的成果。 

4.每年参与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 

5. 协助教授、副教授工作。 

三、教授、副教授 

1.教学工作成绩卓著,能胜任并指导两门以上课程(其中有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新的选修课)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内容能反映现代科学最新成就,教学质量高,组织与指导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2.负责指导或主持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教学工作。 

3.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渊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订教材、教学参考书。主持或指导教学研究、科技开发、实验(训)室建设等工作。做好两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4. 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每年至少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宣读一篇与自己职称相当的论文,或在临床实践、科技开发等工作中取得具有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编写高质量的新教材、教学参考书或专著,或在教学法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某一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 

5.承担专业带头人的任务。 

6.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以上教师、实验师人员工作的能力。 

7.根据需要,参加临床实践活动。 

  

                                        

 


[  关闭窗口  ]     [  打印该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