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5〕274号
关于公布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
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115号)、《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116号)等文件精神,经各校先期建设和推荐申报,我厅组织专家审核和遴选,决定对43个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9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往年扶持建设的6个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正式立项建设,对基本符合项目建设要求且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3个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和7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扶持建设,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以省级项目为示范,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各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建设期满,我厅将通过一定形式进行考察验收。项目验收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我厅将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予以通报。
3.有关高校要认真论证并尽快完善各扶持项目的建设方案,进一步改善条件设施,深化教学改革,夯实工作基础,一年后向我厅申请复核,经复核通过后才能正式立项。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