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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08-03-03
 

建设是学校的基础建设,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保证。加强课程建设,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明确课程建设的工作内容与建设目标,加强对课程建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格课程

各类课程通过3年的建设,均应达到合格课程要求。合格课程基本要求:

1、要有科学的、具有特色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如下要求: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本课程的规格和教学目的及要求;

确定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各章节之间的联系(某些课程还应确定与相应课程的前后衔接),要注意反映本课程科学发展的新成果;

要有对实践性教学和能力培养的环节的要求(包括学生自学、作业、讨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社会调查等)。

教学大纲一般按国家教育部制订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结合专业方向和教学内容的调整进行修订。无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和新开课程要组织力量或联合兄弟院校编写大纲。教学大纲编写、审定后,要按专业汇编成册。不仅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还要让学生掌握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

2、要有充分反映教学改革内容的授课计划。

授课计划要具体安排讲授内容、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设计)、辅导答疑以及课外作业等教学环节,尤其要规定学生自学的内容、方法及要求;

授课计划中要体现教书育人,在内容、方法上要有具体要求。

3、要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与之配套的教学资料。

要求有一套完整的教材,教材要充分考虑教学大纲的要求;

除主要教科书外,还要有教学参考书(包括习题集),以及与课程配套的声、像资料和有关教学手段;

收集本课程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资料及有关本课程学术争鸣的资料。

4、要有一套科学、严格的课程考核制度。

编制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考核大纲。对建立试题库提出原则性方案和具体要求,如考核方式、手段、试题来源,试卷的组成及题型、覆盖面、难度、分值、时值的确定与分布等;

在设计题型时,可根据本课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制一定数量的标准化试题;

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建立试题库,对入库的试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分析、筛选,考核后要有质量分析报告。

5、有一套革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熟练地掌握教材,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重逻辑性与语言表达,启迪思维,教会方法,精讲多练,培养能力;

教研室(课题组)要制定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计划,开展经常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及教学制度改革的研究讨论,经常组织观摩课、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根据课程特点与要求,要采用现代声、像等电化教学手段和充分利用模型、图表等直观教具,获得理想教学效果。

6、有一支能保证课程各环节教学质量的教师梯队。

有一支工作责任强、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较高、掌握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良好、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老中青教师组成的梯队,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合理;

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具有开出两门课程的能力;

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的教学改革指导思想端正,能认真组织各项教学工作和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全教研室(课程组)团结协作,认真执行教学规章,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杜绝教学事故,工作状态良好。

7、具有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把培养学生能力落到实处的措施和基本条件。

按专业技能规范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与实施本门课程所承担的技能培养任务,并收到良好效果;

要具备组织实践性环节教学的实验室,基本装备以及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基地等必要条件。

二、优秀课程

优秀课程的建设目标达到省级重点课程的A级标准。

三、重点建设课程

重点建设课程是相对于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而言的。课程建设要抓住重点,除省教育厅直接抓的重点建设课程外,学校分期分批地选定一批课程进行重点建设。

1、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选定原则

对学科专业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与专业的主干学科紧密相关的主要课程;

对形成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起主要作用的课程;

专业覆盖面广的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

较好的课程教学基本条件与较强的师资力量;

必须是合格课程。

2、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确定程序

由课程所在教研室按《邵阳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附件5)填表向所在系申请,并提交课程建设规划材料;

各系根据重点建设课程的选定原则组织评议,并向学校推荐,每批推荐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

各系向学校推荐的重点建设课程,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审定。分期给予每年3000元的经费资助。

4、每批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周期为3年。凡被确定为校重点建设的课程,都要求在建设期限内达到优秀课程要求。教研室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学校、系将进行定期检查,督促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四、课程评估

1、评估指标等级标准按邵阳学院校级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4)执行。

2、校课程评估专家组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教材建设指导专门委员会和校教学督导团团长、副团长组成。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课程评定和复查工作。

3、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4、各系成立课程建设指导小组,在系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5、评估工作安排在每年的12月进行。申报表等有关材料报送日期在每年1110日前。

6、由课程所在教研室在每年的10月向所在系提出自评报告,并提交参评材料。列入的重点建设课程,每年必须参评。

7、校课程评估专家组评审后,提交学校批准,向全校公布,并分别颁发合格课程和优秀课程证书。

8、合格课程和优秀课程称号保持3年,3年期满后则重新申报评选。3年内有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明显下降者,应分别取消其合格课程或优秀课程称号,并在全校公布。

9、获得校级优秀课程的可申请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

五、奖励与惩罚措施

1、对每次所评选的优秀课程授予优秀课程称号。对建设优秀课程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发给单项奖,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凡被评为优秀课程者,其编写的教材达到出版水平的,学院优先推荐出版单位,并酌情补贴出版亏损。

3、凡被评为校级优秀课程者,学院颁发证书和奖金4000元。凡被评为省级优秀课程者,学校配套奖励8000元。对奖金部分,教研室有权按教学工作的质和量自主分配。

43年内未评审为合格课程者,限期整改1年,再不合格,追究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责任。

5、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建设期满后,未评审为优秀课程者,1年内可申请再验收1次,评审费自理,若仍达不到优秀课程标准,所在系不得申报下一次重点建设课程项目,负责人连续2年不得申报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件:

1、邵阳学院重点课程评估方案

2、邵阳学院校级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3、邵阳学院校级重点课程评估要素等级标准(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4、邵阳学院校级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公共课、基础课)

5、邵阳学院校级重点课程评估要素等级标准(公共课、基础课)

6、邵阳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请表

                                           

                                                               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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