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邵院继教〔2021〕20号
关于补办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明书的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学生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的受理流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历证书遗失、损毁或损坏的,学校不得补发相应证书。经学校查实,可以开具《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落款日期为补办证明书的制证日期。
二、办理时间及流程
1、每年的5月10-30日和11月1-20日(仅限工作日)接受补办申请,申请人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http://www1.hnsyu.net/ae/zyxz/)下载《中等职业教育补办学历证明书登记审批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至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图书馆11楼校档案馆处复印本人录取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
3、申请人须持登记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205室办理补办手续,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免冠正面黑白照片2张(一寸)。
(3)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
(4)2005届(含)前毕业的学生需在市(州)及以上日报登报“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3、申请人可在每年5月28日和11月28日(工作日)之后凭身份证原件来校领取办理后的学历证明书(2005届前毕业的学生需携带学历证明书前往湖南省教育信息中心加盖钢印)。若委托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签名的委托代领书、代领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址
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二号办公楼2楼205室
联系人:毛老师 办公电话:0739—5433362
四、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
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TEL:0739-5433362 电子邮箱:hnsyu_cj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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