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明书的
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毕业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明书的发放权现已下放至学校,为保证毕业证明书的合法有效,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理时间
每学年两次,分别是6月和12月接受补办申请并予以办理。
二、办理流程:
1、遗失毕业证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审批表,并递交相关材料(具体见第三条)。
2、学籍科经办人员初审后,报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3、2005年之前毕业的学员申请补办,由学籍科经办人员手工填写毕业证明书,加盖校印和校长印章后交学生,由学生携带毕业证明书前往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加盖钢印。
4、2005年之后毕业的学员申请补办,由学籍科经办人员手工填写毕业证明书,加盖钢印、校印和校长印章后交学生即可。
三、上交的备案材料
1、在市(州)级及以上日报登报“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2、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校档案馆公章)。
3、成绩表复印件(加盖校档案馆公章)。
4、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校档案馆公章)。
5、黑白一寸照片两张。
四、本规定从二O一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