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度

文件制度 首页 > 文件制度

邵阳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时间:2018-06-28

 

邵阳学院文件

                                                                 邵院政字〔201730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学历继续教育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邵阳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17628

 

 

 

 

 

邵阳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是指我校在籍的函授(业余)和自考学生的招生管理、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建立省内(外)函授站()

(四)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各二级学院和各函授站()各司其职,各二级学院班子成员中有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二、招生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1.负责招生宣传发动,印制招生简章,录取上线学生。

2.负责建立省内外函授站()

()各二级学院职责

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开展招生工作。

()各函授站()职责

负责招生宣传,组织生源报考。

三、 学生日常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1.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招生、学籍、转专业、转学、档案、文凭发放及学士学位授予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监督各函授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职责

负责提供学生有关证明材料。

()各函授站()职责

1.负责本站()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提供已录取学生的详细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3.负责本站()学生缴费工作。

四、教学管理

(一)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1.负责建立并运行网络教学平台。

2.负责聘请教师开展网络课程资源建设。

3.负责聘请教师开展网络教学和面授教学。

4.负责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网络学习。

5.负责组织网络视频课件的评奖、评优活动。

6.负责组织本科学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根据学位授予程序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7.负责对函授站()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每年抽考23门专业主干课程。

8.负责聘请教师指导本科毕业学生的论文撰写和答辩。

9.负责教材建设。

10.负责“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实施工作。

11.负责定期开展教学检查。

(二)各二级学院职责

1.负责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2.负责指派相关教师承担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3.负责指派有关教师承担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的课程资源建设任务,审查课件质量。

(三)各函授站()职责

1.负责组织教师对本站()学生的面授和考试。

2.负责组织并指导本站()学生开展网络学习。

3.负责收集整理本站()学生的教学和学习资料。

4.负责督促指导本站()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答辩。

五、经费管理

(一)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催缴学费,负责和各函授站()结算。

(二)所有办学经费进入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网络学习平台正式运行后,学校与函授站()的学费分成比例,学校所占部分将逐步提高。

(四)各二级学院每年工作经费:1.办公经费:3000元;2.专业建设费:该院所属专业的所有实际进校经费的3%

(五)教师的面授课酬与普通本、专科教学课酬一致。

(六)事业发展经费:学历继续教育进校总经费的4%。用于事业拓展、工作运行,包括办公费、宣传费、差旅费、接待费、值班补助等开支。

(七)各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八)本管理办法出台前未结清的费用,仍按学校原有办法结算。

四、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7628日印发

 

地址:湖南省邵阳学院七里坪二办公二楼

电话:0739-5433362

邮箱:hnsyu_cj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