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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邵阳学院教务处

     邵院教通〔201842

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指标

本次省级项目实行分类和限额申报。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24项(其中普通教育项目20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我校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2项普通教育项目申报;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分别由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学校统一评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二)研究范围

2018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践等。

3.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精品线上与线下课程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省级精品线上与线下课程建设与应用规范或标准的研究与实践、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强化、教材建设与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等。

4.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等。

5.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6.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7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8.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培养的新体系等。

9.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10.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11.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专升本等。

(三)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3.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4.改进和完善与我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 加强教学管理。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省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五)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

2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省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3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提交《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到所在单位,各单位审核后填写《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机关教辅部门项目申请人的材料由个人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推荐。

4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各单位推荐时应严格审核。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

(一)中期检查对象:本次不申请结题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要求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要求投入研究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等。

2.项目研究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如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撰写的论文等。

3.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4.检查程序

1)湖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对在研的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8),并附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

2)各单位负责人审核项目主持人提交的中期报告书和成果佐证材料,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各单位将中期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收齐后,及时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除机关教辅单位外不接受个人送交的材料)。

4)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查,形成中期检查结论。

5)未交中期检查的在研项目,学校将停止其当年度项目经费报账。

(三)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2015年以前(含2015年)在研的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必须接受结题验收。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用于学校自选课题立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请各单位、部门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题工作。

2.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5,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

2)单位负责人对提交的结题报告书进行审核,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各单位将结题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收齐后,及时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鉴定(验收),形成结题结论。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提交《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同时提交《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1份,申报继续教育、公共英语、其他项目须在备注中注明。

(二)中期检查及结题

1)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

2)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81份。

3)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3份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51份,并附佐证材料。

4)各单位将结题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收齐后,及时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材料须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附件支撑材料除外),各单位须于5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一办公楼209室),电子邮箱:305738725@qq.com,联系人:唐永辉,伍贺飞。除机关、教辅单位外个人材料均不予受理。

 

附件:1-7.《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号)

8. 邵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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