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邵院继教通[2017]4号
关于同意2017级成教学员阳芳羽退学的
通 知
邵阳博达教育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邵阳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7]5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后决定,同意2017级专科学员阳芳羽退学。
请你处及时办理好这名学员的离校手续。
2017年11月7日
地址:湖南省邵阳学院七里坪二办公二楼
电话:0739-5433362
邮箱:hnsyu_cj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