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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4-06-04 学院动态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的要求及《邵阳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2014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结题材料:①重点、青年项目需提供《结题报告》一式2份、项目研究报告2份、研究成果简介2份、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专著必须提供原著2本);②一般项目需提供《结题报告》1份、研究报告1份、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专著必须提供原著2本)。

每类材料分开装订并统一装袋,封面贴《结题报告》首页。

2.上述结题材料的电子版请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06A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nsyxykjc2009@163.com

3.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结题报告》中签名。

4.项目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5.相关附件包括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或授权专利、所获科研奖励等。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6.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7.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验收,签署结题验收意见,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5人,且本校专家不超过2人。

8.申请延期结题的,应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

9.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省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并扣减学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

二、邵阳学院院级科研项目

请填写《邵阳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结题材料要求与省教育厅一般项目一致。邵阳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均系2007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本次必须递交结题材料,凡未递交结题材料或结题未通过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三、其它科研项目

除上述两类项目外,其他科研项目不统一组织结题,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及时与学校科技处联系,按时按要求结题或办理延期手续,无故延期的将影响项目经费报账。

四、其它事项

1. 结题材料请于2014年6月19日送交科技处办公室614(社科)、617(自科)。

2.本通知及结题报告书(省教育厅和院级科研项目)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中下载(http://www2.hnsyu.net/kjc/zxtz/)。

3. 联系人:袁湘英(社科)、彭涛(自科),联系电话:0739-5431016、0739-5431794,电子邮箱:hnsyxykjc2009@163.com

  

附件:2014年上半年结题验收项目及主持人名单

 

邵阳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14年上半年结题验收项目及主持人名单.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的意见.doc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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