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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邵阳学院体育系2016年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6-05-16 日常管理

团支部

    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对推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和谐校园构建有着积极作用。根据团中央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标

1.通过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促使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2.进一步深化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模范意识。

3.通过团员自评、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开展群众评议等方式,认真开展团员青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正视不足,完善自我。

4.对极少数评议情况不好的团员加强教育、帮助和引导,保证整个团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评议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含28周岁以下的党团员)

三、评议时间

3月14日-3月28日

四、评议标准

团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94分为合格,60分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单位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各支部按照团员人数3%的比例在评议优秀团员中推评校级优秀团员候选人,优秀团干按照团干人数8%的比例在评议的优秀团干团员中推评校级优秀团干候选人,。各系(院)根据2015年度团支部工作考核情况并结合此次评议情况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民主评议为不合格: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查实的。

2.2015年团员民主评议以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违法是指处以罚金或行政拘留以上处理的,违纪是指行政书面通报处理的。

3.不按时、足额交纳团费,经教育不改的。

4.无故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的。

5.有团内规定的其他违纪情况的。

五、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在团总支的指导下,由各基层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等步骤进行,详见《邵阳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实施办法》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团员民主评议率达到100%,确保各团支部、团员投入到创新创业创优实践活动中。要把教育团员思想与服务团员需求相结合,扎实做好各评议等次的团员的思想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共青团邵阳学院体育系委员会

                         2016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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