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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建设改革方案
2019-08-15 教研室建设

为了全面贯彻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和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任工作积极性,高质量开展教研室、实验室活动,推动体育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研室、实验室设置原则

1、专业与大学体育全面打通;

2、依据教师大学所学专项或近五年承担教学任务申请教研室

3、有利于教学任务的合理安排;

4、整体融合,和谐推进;

5、有利于“二次分配”方案的落实

二、教研室、实验室设置数量及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设置数

序号

教研室名称

人员

人数

1

体育教育教研室

陈日升 曾承志 刘飞舟  姜俊 李祥红 陈松娥 肖谋文 刘向辉   陈海辉 郭荣球 乐清莉 朱健宇 谷浩峰 郭奕海 钟菊芳 赵孟君   张熙 刘期努 李富强 唐光耀 袁爱国 陈阳 郭朕 李丹 岳抑波  徐德全 高伟强 程帅超 张娟 姚森林 杨思佳  

31

2

社会体育教研室

赵俊 黄艳军 谢小龙 徐运 曾小娥 唐爱英 谢云辉 柯海宝 刘君玲 赵乐峰 吴秋来 刘义 罗旺 谢小兰 唐烁林 于风

16

3

体育竞赛教研室

陈阳 谷浩峰 唐光耀 郭朕 谢云辉 高伟强  李丹  张娟

8(兼)

4

基础教研室

罗跃平 胡思伟 罗小彦 梁恬  黄炜 庾光群 周小平 彭小军 李正丹 禹航

10

5

公体教研室1

王小元 李梅娟  姚志勇 李中辉 胡艳玲 陈晓梧 曾源源

7

6

公体教研室2

谭晓伟 张向宇 袁晓军 陈前飞 张扬 刘佩林 孙静如 曾候力  

8

7

体育基础实验室

陈松娥 袁爱国 郭荣球 刘向辉 刘君玲 杨

6(兼)

小计

 

 

70

2、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与分配;

2)负责本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

3)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改革工作;

4)组织教师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

5)圆满完成系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6)协助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做好排课工作。

三、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推选条件和聘任程序

(一)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专业或有特殊情况的教研室,经学校批准,可由讲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代理)

2、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团队精神强,能发挥集体效能;

4、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勤奋务实。

(二)聘任程序

1、在广泛征求实验室、教研室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

2、学校根据聘任条件,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确认并行文公布聘任名单。

3、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两年,可连选连任。

四、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考核与待遇

1、每年对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进行一次量化和群众评价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一下为不合格。分数计算方法:量化考核占50%,群众和系领导定性评价占50%,定性评价中,群众评价占60%,系领导评价占40%。量化考核指标另做方案。

2、按照考核等级发放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工作津贴。依据基本标准,获优秀等级者按基本标准的120%发放,获良好等级者按基本标准110%发放,获合格等级者按基本标准的100%发放;获基本合格者按基本标准80%发放,并进行诫勉谈话;获不合格等级者不能享受津贴,并责令其辞职。

3、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津贴标准

根据学校下拨专项经费确定两室主任基本补贴标准,专款专用。

                                     2019316

 

 

 

 

体育学院教研室主任推选程序

 

院总支书记宣读推选条件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稿

二、自我申请

申报者述职

投票表决无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票数60%、院领导40%,总票数不公布)

领导集体研究后公布

 

教研室主任推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勤奋务实。

2、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团队精神强,能发挥集体效能;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几年科研成果相对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新专业或有特殊情况的教研室,经学校批准,可由讲师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代理)

 

 

教研室主任职责

1)制定教研室年度计划,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的分配;

2)负责本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完成系行政下达的同行评教、听课评课任务;

3)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改革工作;

4)组织教师做好毕业生论文工作;

5)加强本教研室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做好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6)协助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做好排课工作,督促本教研室教师按时提交教学文件,认真完成系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教研室、实验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待讨论后试行)

1、每年对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进行一次量化和群众评价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一下为不合格。分数计算方法:量化考核占50%,群众和系领导定性评价占50%,定性评价中,群众评价占60%,系领导评价占40%。量化考核指标另做方案。

2、按照考核等级发放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工作津贴。依据基本标准,获优秀等级者按基本标准的120%发放,获良好等级者按基本标准110%发放,获合格等级者按基本标准的100%发放;获基本合格者按基本标准80%发放,并进行诫勉谈话;获不合格等级者不能享受津贴,并责令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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