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科技厅将开展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拨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依据
《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以及省级有关科学发展计划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评价内容
(一)资金项目目标设定情况;
(二)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资金使用效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及绩效评价报告审核。
(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省财政厅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价,由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课题组自查。各课题组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查,填报《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即《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表》(附件2-1)和《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效益情况表》(附件2-2),撰写《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并于7月11日前报送纸质版一份至科技处(电子版发hnsyxykjc2009@163.com)。
(四)绩效自评。科技处负责对各项目上报情况进行审查及汇总分析,按照《省级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附件4)进行绩效自评打分,撰写《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附件5),并在7月14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五)中介机构现场评价。省财政厅、科技厅和第三方(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市州(单位)自评材料及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确定现场评价项目,于6月下旬开始进行现场评价,核查项目管理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目情况、资金使用效果以及其他基础信息,了解科学发展计划专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评价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汇总各市州(单位)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于7月上旬形成绩效评价初报告。
邵阳学院科技处
附件1: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项目表
附件2-1: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表
附件2-2:2013年度湖南省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效益情况表
附件3: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4:省级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5: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参考)
附件6:湖南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4〕16号)
附件7: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