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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25 科研课题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46号)要求,现将2015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四类,各类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应符合《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管理办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6项,优秀青年项目7项,一般项目28项,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分别申报开放基金项目2项。
三、注意事项
1.今年的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将增加匿名评审环节,这两类项目须在填写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基础上,同时填写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透漏单位及个人信息。
2.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必须属实,项目组人员须本人亲笔签名。对于学校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3.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建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含2项,包括在研的教育厅各类项目包括开放基金等项目和本次申请的项目);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2)2014年申报重点项目或优秀青年项目上报省教育厅但未获准立项者今年不能申报重点项目或优秀青年项目。
(3)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职称;申报青年项目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2015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岁。申报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必须是该平台的专兼职科研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
(4)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盖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的查新工作放在批准立项后进行。
6.项目申报者请认真学习《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管理办法》,务必严格按照其有关规定申报,避免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被直接淘汰。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材料撰写。2015年3月23日之前,申报个人在学校科技处网站(http://www2.hnsyu.net/kjc/)本通知的附件3中下载相应的申报书模板,线下进行填写(学校初评前,无需个人网上申报)。各申报者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确保申报质量。重点项目和开放基金项目还需填写课题论证活页,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透漏单位及个人信息。
2.初评材料收取。 2015年3月23日,各系科研秘书将各申报者填写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无需精装)收齐统一报至科技处。
(注意:初评材料只在这1天内收取)
3.组织初评。 2015年4月1日之前,科技处组织专家评选出上报项目。
4.上报材料修改和网上提交、审核。2015年4月5日之前,学校初评通过后的申报者凭学校科技处分配的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科技处将于4月6日进行网上集中审核。
5. 最终上报材料收取。2015年4月7日,科技处收取网上审核后的上报材料。个人上报材料内容:(1) 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必须是经网上审核后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的打印件,否则无效。(2)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3)申请书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并在纸质材料报送前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不接受存储器转),邮箱地址:hnsyxykjc2009@163.com。
6.材料整理上报。 2015年4月8日,科技处整理正式上报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 46号)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
附件3:各类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4: 湖南省教育厅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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