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办法》(邵院教字[2007]12号)规定,请各系认真组织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评审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定条件
1、必须符合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定义要求;
2、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经开出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项目;
3、必须具备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实验项目卡、实验教学记录、学生实验报告等教学文件;
4、必须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组织和成绩评定办法。
二、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须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一)材料
1、实验项目卡;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确认表(见附件);
3、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4、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5、实验教案;
6、每个实验项目提供学生近期完成的实验报告5份。
(二)要求
1、同一门课程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2、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只复印封面、版权页和相应的实验项目部分;
3、请各系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
(一)认定程序
按照实验室组织申报、各系组织论证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程序进行。
(二)认定时间
学校拟于2012年12月14日前组织认定评审。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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