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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邵阳学院2015—2017学年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2-07 民主管理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2015〕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加快推进学校发展,创建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广大教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建功立业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两年的教学(实验)人员(含已签订协议的引进人才),近两届已当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每两年评选一届。

    二、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爱岗敬业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邵阳学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2015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承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含实验课教学)超过全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治学严谨,勤于探索

治学严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一丝不苟,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水平。近两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3.团结协作,廉洁从教

    坚持集体主义原则,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与同事和谐相处。爱护学校名誉,能模范处理个人和集体、竞争与协作的关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假公济私,不损人利己,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奉献精神。

    4.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师生交往中,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成才中做到既严格要求,又循循善诱,教书育人事迹突出。

    5.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明礼诚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

    三、评选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人(见附件一),全校共评选出10名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其中领导干部不超过20%。

    四、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根据评选条件在全校任课教师中推荐。全校师生参与推荐,按照教师投票占60%、学生投票占40%的权重系数进行统计。按得票率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2.由校工会汇总报送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确认20名候选人。

    3.各分工会对入选的候选人写出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另写500字的简明材料,并填写好附表1。

    4.分别由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校工会组织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对20名侯选人进行投票。按照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投票占40%、教职工投票占60%的权重系数进行统计。按得票多少,对评出的前10名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如无异议报学校党委、行政审定。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金额2000元)。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做好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阳学院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三)和个人先进事迹的申报材料,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材料用A4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送校工会(E-mail:syxygh2008@163.com)。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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