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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的通知
2021-06-01 通知公告
   邵阳学院文件

邵院政字〔2021〕19号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邵阳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邵阳学院

                             20215月24日


邵阳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的负责我校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医院负责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配合协调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的防控或处理工作。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3、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医院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疫情。

5、疫情未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核实,学校任何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消息。

6、在传染病高发及流行期间,学校各班级要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调查和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临床表现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学校并督促其到有传染病科的医院就诊。

7、一旦发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对疫情的处理工作,做好隔离治疗,疫苗接种、预防服药、消毒杀虫灭鼠、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疫情进展变化情况。

8、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处(部)要按卫生部门的要求督促患传染病的学生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不得随意恢复上课,对因隔离期未满复课而引起传染病蔓延的要追究责任。

9、要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管理,发现患病要及时督促就诊,并做好宿舍的消毒工作,经常保持教室、宿舍等学生聚集场所的空气新鲜,做好通风换气。

10、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卫生防病知识,针对不同季节发生的传染病开展学生卫生防病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平时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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