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也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4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详情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等(详情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①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弧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②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专业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相近
考生所学专业与《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不相符,且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学校(院)提供相近专业证明等可佐证相近材料,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注: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且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作相近专业报考。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有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要课程、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方向证明材料。如:体育教师岗位方向为羽毛球,除毕业专业对应外,还需主修羽毛球或羽毛球比赛获奖或取得羽毛球教练(裁判员资格)等方向性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和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③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④属于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高校范围(Ⅰ类、Ⅱ类,见附件)的人员;
⑤2024届毕业生且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英语等级或雅思、托福成绩,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暂未取得的可提供承诺书,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
(报名系统二维码)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2月13日16:30;
报名系统完成后,将个人简历以及五分钟片段教学视频(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相关高中课程,格式:MP4、AVI、MPEG,,大小在100M以内),两个文件打包压缩发至东莞实验中学邮箱dgsyzx1993@163.com,邮件名称为“所报岗位+姓名”,例:高中语文+张三。
2. 网络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对应笔试成绩单,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期间还没毕业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二)宣讲
2023年12月8日14:30—17:00(14:30宣讲),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105室接受咨询、报名。
(三)资格复审(考试确认)
网络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通过资格复审和考试确认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纸质材料要求与网络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考生资格复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程,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入职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考试确认)时间、地点安排如下:2023年12月13日9:30—16:30,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广场。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方式进行,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1.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分科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时间、地点。一般安排于2023年12月16日晚上—17日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进行,如因考试场地不足等原因,部分岗位可能安排在东莞市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考生12月14日17:00起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线一般为60分,如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5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成绩不达本岗位合格线的不能入围综合测评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综合素质评价人员。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入围综合素质评价环节,该岗位合格人员不达1:5比例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
2.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安排在广州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学科素养测试等形式中任选1至2种进行考核,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相同。
(2)成绩。如综合素质评价采取2种项目测评的须2种项目成绩相加后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成绩均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综合素质评价的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入围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综合素质评价达标(80分及以上)人员均可进入试讲环节。
3.试讲
(1)时间、地点。一般安排在广州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试讲考试形式为现场随机抽题,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8分钟,全程录像存查。
(3)成绩。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试讲达标分数为80分,考生试讲不达80分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试讲成绩×30%,总成绩不四舍五入。
(2)确定拟聘人员。在达标人员中,按岗位实际可招聘数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笔试成绩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再比较试讲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的考生,招聘单位在体检前与考生签订双方或三方就业协议,明确招聘单位和考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情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三)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四)我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4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
(五)未能择优录用的岗位经充分评估后,可顺延至东莞市教育局组织的后续招聘场次补充岗位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附件下载
1.东莞实验中学2023年12月赴广州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参考目录)
4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Ⅰ类、Ⅱ类)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领取附件
七、咨询方式
请有需要咨询我校招聘岗位详情的,或对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致电:0769-22205331,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详细的招聘方案以东莞市教育局公告为准,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12月赴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设点面向全国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http://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post_4115085.html
后续更多关于招聘的信息,可以留意东莞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dg.gov.cn/flfw/jsgl/rsxx/或者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以及“东莞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东莞实验中学学校简介
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东莞实验中学创办于1993年,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东莞市直属重点中学、东莞市第一批品牌学校、东莞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龙头学校。学校现有76个教学班,3800余人,未来两年将扩招至84个班,共4200人。学校教职工约430人,均来自全国各地,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这里交相辉映、碰撞升华。
环境优美,成长沃土
学校位于东城区东宝路,交通便利,毗邻地铁R2线天宝站。学校占地160亩, 依山而建,环境优美。水榭亭台,花木葱茏,芒果飘香,是东莞市园林式单位和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设施设备齐全,有科学楼、艺术楼、探究实验楼、体育馆、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标准楼馆场所,能够充分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师资雄厚,成才助力
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余人,均从全国各地选拔招聘,其中,特级教师3人,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东莞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3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03人,一级教师92人。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21人,市级42人,东莞市学科带头人20人,东莞市教学能手46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为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
多彩活动,广阔平台
学校坚持“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培养目标,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通过开展丰富的活动,全面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能力,鼓励学生干部充分参与学校各方面的管理与监督。
成功教育,效果一流
学校秉承“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夯实基础”的办学理念,着力于中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不断提高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体现人文情怀与科学素养、真情关爱与严格管理相得益彰。“中进高出,高进优质”是我校的育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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