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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起网上报名!东莞实验中学赴东北师大设点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10名

 10月18日起网上报名!东莞实验中学赴东北师大设点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10名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我校计划于2023年10月底—11月中旬随东莞市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定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10名,被录用者纳入公办学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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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4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详情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等(详情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等(详情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首日)。

   

  2. 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①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②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相近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或无专业名称)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和道法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③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④属于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高校范围(Ⅰ类、Ⅱ类,见附件)的人员;

  ⑤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英语等级或雅思、托福成绩(具体见附件1),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暂未取得的可提供承诺书,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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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本场招聘定点东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进行招聘,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完成后,将个人简历以及五分钟片段教学视频(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相关高中课程,格式:MP4、AVI、MPEG,,大小在100M以内),两个文件打包压缩发至东莞实验中学邮箱dgsyzx1993@163.com,邮件名称为“所报岗位+姓名”,例:高中语文+张三。

  2.报名上传材料要求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尚未毕业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相关毕业证明材料的外文版和翻译件;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对应笔试成绩单,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5)已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考生应严格按照上述材料要求提交至系统,因报考资料不全造成报考不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责任,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补交资料。

  (二)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于10月27日9:30—15:00在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纸质材料要求与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是采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笔试”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1.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安排在10月28-29日期间(如有改变另行通知)在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内进行,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各招聘单位可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学科素养测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考核,其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核形式可直接为实操,或在实操基础上加试其他考核方式,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相同。

  (2)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项目测评的须各项目成绩相加后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其中有加试实操的,实操成绩占考核总分的50%),成绩均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综合素质评价的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入围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个岗位在综合素质评价达标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3倍入围试讲环节,达标人员不足3倍的全部入围试讲环节。

  2.试讲

  (1)时间、地点。考试一般安排在10月29—30日(自由大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举行,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试讲考试形式为现场随机抽题,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8分钟,全程录像存查。

  (3)成绩。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试讲达标分数为80分,考生试讲不达80分的不入围笔试环节,达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笔试

  (1)考试形式和时间地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笔试考试分为文科综合类和理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不指定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期间在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进行,考生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入围体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1.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试讲成绩×30%+笔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录用规则。在达标人员中,按岗位实际可招聘数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笔试成绩再比较试讲成绩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附件下载

  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I、II类).docx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领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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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咨询方式

  请有需要咨询我校招聘岗位的详情,或对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致电:0769-22205331,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详细的招聘方案以东莞市教育局公告为准,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10月赴东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

  http://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mpost_4088970.html

  后续更多关于招聘的信息,可以留意东莞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dg.gov.cn/flfw/jsgl/rsxx/或者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以及“东莞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东莞实验中学学校简介

   

  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东莞实验中学创办于1993年,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东莞市直属重点中学、东莞市第一批品牌学校、东莞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龙头学校。学校规模:84个教学班,约4200人。学校教职工约296人,均来自全国各地,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这里交相辉映、碰撞升华。

  环境优美,成长沃土

  学校位于东城区东宝路,交通便利,毗邻地铁R2线天宝站。学校占地160亩, 依山而建,环境优美。水榭亭台,花木葱茏,芒果飘香,是东莞市园林式单位和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设施设备齐全,有科学楼、艺术楼、探究实验楼、体育馆、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标准楼馆场所,能够充分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师资雄厚,成才助力

  学校现有教职工296余人,均从全国各地选拔招聘,其中,特级教师3人,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东莞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3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03人,一级教师92人。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21人,市级42人,东莞市学科带头人20人,东莞市教学能手46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为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

  多彩活动,广阔平台

  学校坚持“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培养目标,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通过开展丰富的活动,全面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能力,鼓励学生干部充分参与学校各方面的管理与监督。

  成功教育,效果一流

  学校秉承“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夯实基础”的办学理念,着力于中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不断提高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体现人文情怀与科学素养、真情关爱与严格管理相得益彰。“中进高出,高进优质”是我校的育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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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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